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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怎么报?职工医保最新含生育保险指南

发布时间:2026-08-29 08:15:41  来源:人社12333    采编:人社12333  背景:

信息摘要区

项目 内容
适用人群 上海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核心结论 上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8.5%中含),灵活就业10%也含生育,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关键数据 单位基本医保含生育8.5%,灵活就业10%含生育,生育医疗费按医保规定结算

本文介绍上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规则,帮助参保职工了解生育待遇。

上海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政策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比例为8.5%,灵活就业人员缴纳10%也含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政策导读

市级政策

字段 内容
政策名称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文号 沪医保规〔2026〕2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医保局等
发布日期 2026-03-10
实施日期 2026-03-01
核心内容 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8.5%,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10%
适用对象 上海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个人
原文链接 https://ybj.sh.gov.cn/gfxwj/20260313/921e047144694b61b6df8ca0c5ef2cfc.html
当前状态 有效

省级政策

字段 内容
政策名称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文号 沪医保规〔2025〕7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5-08-29
核心内容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适用对象 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原文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6173c838284f43c3b4d8c8d4513364ed
当前状态 有效

国家级政策

字段 内容
政策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文号 国办发〔2019〕10号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9-03-25
实施日期 2019-03-25
核心内容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适用对象 全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03/25/content_5376394.htm
当前状态 有效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上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不再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包含生育保险费(8.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10%缴纳职工医保,其中也包含生育保险。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按原规定享受。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等)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具体津贴申领条件和标准可咨询上海医保热线021-12393或医保经办机构。

常见问题 FAQ

Q: 上海职工医保包含生育保险吗? A: 包含,上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8.5%,职工个人不缴生育保险费。

Q: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缴医保能享受生育待遇吗? A: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按10%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Q: 上海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A: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符合医保目录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Q: 沪医保规〔2026〕2号文件对上海医保有何规定? A: 该文件明确上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9%、个人2%、灵活就业10%等标准,是本市医保缴费的重要依据。

Q: 上海康定路805号医保窗口可以办理哪些事项? A: 可办理参保缴费、报销比例咨询、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报销、家庭共济组网等各类医保业务。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确认本人已参加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在职职工由单位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自行按10%缴费。 步骤2:孕期到定点医疗机构建档产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步骤3:分娩后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申领生育津贴,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021-12393咨询,依据沪医保规〔202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步骤4:如有疑问拨打上海医保热线021-12393或到区医保中心咨询生育待遇具体标准和申领流程,也可到静安区康定路805号医保窗口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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