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 原文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原文发布日期:2015 年 6 月 11 日
- 官方原文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1912/t20191207_956251.html
【生效提醒】
- 政策执行周期: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通知适用于 2015 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与征缴
- 如有疑问,请咨询北京市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政策原文】
京社保发〔2015〕23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5]136号)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16.6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5.2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0日
【FAQ】
Q1: 2015 年北京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哪几个档次?A1: 分为五个档次:6463 元(100%)、19389 元(300%)、4524 元(70%)、3878 元(60%)、2585 元(40%)。Q2: 2015 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按 100% 基数月缴养老险多少?A2: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92.6 元。
Q3: 2015 年享受社保补贴人员月缴养老和失业险分别多少?A3: 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55.1 元、失业保险费 5.17 元。
Q4: 2015 年不享受医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医保多少?A4: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 316.68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