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运城参保职工家属,很多人都在问:亲人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不清楚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继承能领多少、去哪办、谁有资格领?运城遗属待遇到底怎么申领?本文3分钟帮您理清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运城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的遗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 核心结论 |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三项均需向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动申请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在职职工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科办理、每月15日财务科支付 |
3分钟帮你理清运城遗属待遇申领条件、待遇标准和本地办理全流程,从材料准备到款项到账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办(遗属待遇政策背景与不办后果)
1.1 政策出台背景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面临丧葬费用支出和家庭收入中断的双重压力。国家建立遗属待遇制度,旨在通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帮助遗属渡过难关,同时保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因死亡而灭失。山西省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人社部发〔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将原有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整合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统一计算标准。
人社部发〔2021〕18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这意味着什么:过去企业职工死亡后,家属要分别跑多个部门申请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不统一还容易漏项。现在整合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直接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家属只需向社保经办机构一个窗口申请,流程更简单、待遇更明确。
1.2 对运城参保家庭的影响
运城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按山西省统一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专门设有死亡待遇审核业务,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窗口受理。此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
运城市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明确规定,参保缴费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依法继承,办理程序为经办窗口受理审核→科长复核→分管主任审批→窗口办结→每月15日到财务科办理支付。
这意味着什么:运城的参保职工去世后,家属不仅能领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还能把死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自己交的那部分钱(含利息)全部取回来。这笔钱可能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是家庭的一笔重要资金,千万不要因为不知道政策而放弃申领。
1.3 不办的后果
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均需主动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不会自动发放。如果家属不知道有这项待遇或因悲伤遗忘办理,可能导致:一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法领取,家庭白白损失数万元;二是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挂账,虽然不会消失但也无法使用,且随着时间推移办理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可能遗失,增加后续办理难度;三是若死者有未结清的养老保险关系(如多地参保未归集),不及时办理可能导致账户信息混乱。
这意味着什么:遗属待遇不是"自动到账"的,必须家属主动去申请。越早办理越省事,拖得越久材料越难找。建议在办理完丧事后尽快携带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避免因遗忘或材料丢失造成经济损失。
二、谁能办(遗属待遇申领条件与适用人群)
2.1 适用人群
遗属待遇的申领主体为死亡参保人员的遗属,包括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受理范围为在该中心参保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具体来说,以下人员的遗属可以申领:
- 运城市市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 已在运城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 上述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2.2 办理前提条件
申领遗属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死者已参加运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在职或已退休领取待遇)
- 死亡原因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 申领人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受益人
- 已办理户口注销或取得死亡证明
这意味着什么:不是所有去世的人都能领这笔钱。必须是参加了运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而且是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如果是在工作中因工去世的,走工伤保险渠道,标准更高。申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是朋友、邻居等无关人员。
2.3 不适用情形
以下情形不适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 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
-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 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且个人账户基金已划转至其他统筹区的人员
- 个人账户已一次性支付结清的人员(如已办理出国定居退保)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依据运政发〔2015〕15号《运城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确立的制度,适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按死亡时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乘以12个月计算,标准和办理渠道均不同)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死者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是每年交200到5000元那种),遗属待遇标准和办理渠道都不一样,不能按企业职工的标准来领。山西省2026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需要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别跑错地方。
三、怎么办(材料清单、流程时间线与真实案例)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死亡证明 | 1份原件+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 | 需在有效期内 |
| 申领人身份证 | 1份原件+复印件 |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本人身份证 | 委托他人代办需另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
| 亲属关系证明 | 1份 | 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街道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证明申领人与死者的继承关系 |
| 死者社保卡或银行卡 | 1份复印件 | 用于核实个人账户信息 | 社保卡需已激活金融功能 |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记录 | 1份 | 核实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 | 可通过"三晋通"APP查询打印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在办理完丧事后,尽快收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领人身份证、死者社保卡等材料。在职职工死亡的,可先联系原单位劳资部门协助准备缴费记录和档案材料;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可通过"三晋通"APP查询并打印个人缴费记录。
第2步:提交申请(线下窗口为主)
遗属待遇申领目前主要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在职职工死亡的,到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死亡的,到养老金发放科办理。经办窗口受理审核后,经科长复核、分管主任审批,窗口办结。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规定:"参保缴费死亡人员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程序为经办窗口受理审核(退休职工在养老金发放科、在职职工在业务大厅)→科长复核→分管主任审批→窗口办结→每月15日到财务科办理支付。"
第3步:审核与款项支付
窗口受理后,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完整性和待遇资格,核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审核通过后,每月15日到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款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至申领人指定账户。
这意味着什么:整个流程大概需要15-30个工作日,关键是要分清楚在职和退休去不同窗口。在职的去业务大厅,退休的去养老金发放科,别跑错地方。材料带齐一次办好,避免来回补材料。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目前遗属待遇申领暂不支持全程线上办理,但可通过"三晋通"APP(原"民生山西"APP)查询死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提前了解可继承金额,减少现场等待时间。也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办理进度。
线下渠道: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业务大厅) | 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 | 0359-6381613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乘坐市内公交至中银大道站点下车,导航搜索"运城市人社局"即可到达 |
|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科) | 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 | 0359-6381613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同上,进入大楼后按指示牌前往养老金发放科 |
|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政策咨询) | 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市人社局北楼1层103、105房间 | 0359-2066165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同上,北楼一层 |
渠道选择建议:遗属待遇申领必须线下办理,建议家属在办理完丧事后1-2周内前往。如果不确定自己属于在职还是退休窗口,可先拨打0359-6381613咨询,确认后再前往,避免跑错窗口。材料较多的家庭建议提前列好清单,逐项核对后再出门。
3.4 真实案例计算
案例背景:运城某企业职工张先生,1968年出生,2004年开始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22年。2026年3月因病去世,去世时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年。其配偶李女士为法定继承人,申请领取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
待遇计算过程:
第一步:确定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 死亡时山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2
(注:具体金额以山西省统计局当年公布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此处以示例基数演示计算方法)
假设山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00元(示例值,实际以公布数据为准):
丧葬补助金 = 3500元 × 2 = 7000元
第二步:确定抚恤金发放月数
张先生缴费22年,按人社部发〔2021〕18号规定:
- 缴费年限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15年以上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
- 张先生缴费22年,对应发放月数 = 9 + (22-15) = 16个月
- 张先生已退休领取养老金3年,每领取1年减少1个月
- 实际抚恤金发放月数 = 16 - 3 = 13个月(高于最低9个月,按13个月计发)
抚恤金 = 3500元 × 13个月 = 45500元(示例计算)
第三步:确定个人账户继承金额
张先生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本息)经查询为68000元,全部由配偶李女士继承。
待遇合计:
丧葬补助金7000元 + 抚恤金45500元 + 个人账户继承68000元 = 120500元
这意味着什么:张先生的家属一共能领到约12万元,其中抚恤金占比最大(约4.55万元),个人账户继承其次(6.8万元)。如果家属不知道政策不主动申领,这笔钱就不会自动到账。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时间越短,抚恤金月数越多,所以早办早受益。
在职与退休人员遗属待遇对比表:
| 对比项目 | 在职职工死亡 | 退休职工死亡 |
|---|---|---|
| 丧葬补助金 | 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 同左 |
| 抚恤金计算基数 | 按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 | 在职对应月数减去已领取养老金年数(最低9个月) |
| 办理窗口 |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 养老金发放科 |
| 个人账户继承 | 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继承 | 个人账户余额(未领完部分)继承 |
| 典型案例金额(示例) | 缴费20年约5-8万元 | 退休3年约4-7万元 |
四、办没办成(结果查询、到账确认与失败补救)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提交申请后,家属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办理进度:
- 电话查询:拨打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59-6381613,提供死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审核进度
- 现场查询:前往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经办窗口,凭申领人身份证查询
- 热线咨询: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遗属待遇办理政策和进度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每月15日到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款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通常为支付手续办理后5-10个工作日。
家属收到款项后,应核对金额是否与经办窗口告知的核算金额一致。如对金额有异议,可携带身份证到经办窗口申请复核,工作人员会重新核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月数和个人账户余额,并出具明细清单。
这意味着什么:钱不是申请完马上到账,要等每月15日财务统一支付,再等几天银行转账。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到账,要主动打电话0359-6381613查询,不要干等。到账后一定要核对金额,发现不对立刻去窗口申请复核。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 失败原因 | 具体表现 | 补救方法 |
|---|---|---|
| 材料不全 | 窗口退回,要求补充材料 | 按窗口告知的清单补齐,重点检查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是否齐全有效 |
| 继承关系不明确 | 多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 | 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通过法院调解/判决确定继承人 |
| 跑错窗口 | 在职职工跑到养老金发放科,或退休职工跑到业务大厅 | 在职职工到业务大厅,退休职工到养老金发放科,不确定先打0359-6381613确认 |
| 死者养老保险关系未归集 | 多地参保,个人账户分散 | 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将各地个人账户合并至运城市后再申请遗属待遇 |
| 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 | 款项无法转入社保卡 | 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 |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遗属待遇申领手续,避免因延迟办理导致多领养老金需退回等问题。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人都走了,养老保险就白交了"
很多家属认为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就白交了,钱也拿不回来。这是完全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运城为例,一名缴费20年的职工去世后,家属可领取的三项待遇合计可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更高。
需要特别区分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是两个不同的账户。运城市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2月底开户人数已突破34万,累计缴费规模超过1000万元,但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继承按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定办理,与本文所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是两套独立制度,不要混淆。
这意味着什么:养老保险不是"人走钱消",个人账户里自己交的钱一分不少都能继承,还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家属千万不要因为不懂政策而放弃申领,那是对死者权益的不尊重,也是家庭的经济损失。
5.2 误区2:"遗属待遇会自动打到银行卡里,不用去办"
遗属待遇和养老金不同,养老金是退休人员活着的时候按月自动发放,但遗属待遇必须由家属主动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不会因为知道参保人去世就自动发放。如果家属不主动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将一直挂账,不会自动到账。
这意味着什么:不要等社保部门"通知"你去领钱,他们不会主动通知。家属要在办完丧事后主动带材料去中银大道19号申请。越早办越早拿到钱,拖久了材料丢了更麻烦。
5.3 误区3:"抚恤金所有人都能领24个月"
很多人听说抚恤金最高24个月,就以为所有人都能领24个月。实际上,抚恤金发放月数与缴费年限和是否退休直接相关:在职人员缴费满15年的只有9个月,每多缴1年才增加1个月,缴满30年才能达到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还要减去已领取养老金的年数,最低只有9个月。
这意味着什么:抚恤金不是固定24个月,而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反向体现。缴费年限短、退休后领了很多年养老金的,抚恤金月数就少。家属在申请前可以先通过"三晋通"APP查一下死者的缴费年限,心里有个大概预期,不要到了窗口才发现和想象的不一样。
5.4 误区4:"在职和退休在同一个窗口办,随便去就行"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死亡待遇分窗口受理:在职职工在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在养老金发放科办理。跑错窗口会导致排队后被告知去另一个窗口,浪费时间。
这意味着什么:去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死者是在职还是退休。在职的去业务大厅,退休的去养老金发放科。不确定的先打0359-6381613问清楚再出门,别白跑一趟。
政策导读
运城市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运城市职工死亡待遇审核 |
|---|---|
| 适用范围 | 运城市 |
|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日期 | 2014-03-28 |
| 执行日期 | 持续有效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受理范围为在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参保的企业职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在职职工在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在养老金发放科办理;依据晋劳社厅发〔2006〕301号等文件执行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yuncheng.gov.cn/doc/2019/10/30/16574.shtml |
山西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
|---|---|
| 适用范围 | 山西省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21〕18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再发放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 原文链接 | http://www.lvliang.gov.cn/zmhd/zsk/202206/t20220614_1660215.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FAQ
Q: 运城企业职工去世后,遗属待遇具体包括哪几项?在职和退休办理窗口有什么区别?
A: 运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待遇包括三项:一是丧葬补助金,按山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二是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减去已领取年数,最低9个月);三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理窗口方面,在职职工死亡到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死亡到养老金发放科办理,地址均在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咨询电话0359-6381613。
Q: 运城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由谁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每月什么时候支付?
A: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遗嘱指定受益人继承。办理时需提供死亡证明、申领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死者社保卡等材料。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规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每月15日到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申领人账户。
Q: 抚恤金的发放月数是怎么算的?缴费15年和缴费30年差多少?
A: 抚恤金发放月数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15年以上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缴费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9个月。举例来说,缴费15年的在职人员抚恤金为9个月,缴费30年的为24个月,相差15个月。
Q: 如果死者在多个地方都交过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在哪里办?
A: 如果死者在多个统筹区参加过养老保险,需要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将各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到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然后再在归集地申请遗属待遇。运城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办理跨省转移,也可到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窗口(电话0359-2059135)咨询办理。
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详细流程,请参考《运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行动建议
步骤1:确认死者参保状态和缴费年限。通过"三晋通"APP查询死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确认是否在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参保,记录缴费年限用于估算抚恤金金额。
步骤2:携带材料到对应窗口申请。在职职工死亡的,到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北19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退休职工死亡的,到养老金发放科办理。携带死亡证明、申领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者社保卡等材料,咨询电话0359-6381613。不确定窗口可先拨打0359-2066165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咨询政策。
步骤3:每月15日后查询款项到账情况。审核通过后,每月15日财务科统一办理支付,款项5-10个工作日内到账。到账后核对金额,如有异议携带身份证到中银大道北19号经办窗口申请复核。
运城遗属待遇, 运城丧葬补助金, 运城抚恤金怎么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 运城职工死亡待遇, 遗属待遇申领流程, 运城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