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溪企业职工家属,亲人不幸离世后需申领遗属待遇,但不知道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算、个人账户继承要交哪些材料、去哪个窗口办,担心少领漏领。本溪遗属待遇到底能领多少钱?继承流程怎么走?本文3分钟带您搞清标准、材料和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本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退休)的法定遗属和继承人 |
| 核心结论 | 遗属待遇含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025年本溪丧葬补助金8344元,抚恤金37548至100128元;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8344元、抚恤金9-24个月×4172元、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2088元、经办电话024-42818228 |
一、为什么要办:遗属待遇申领的政策背景与权益保障
1.1 政策出台背景
不少本溪参保人家属反映,亲人去世后只知道办销户,不知道还能领遗属待遇。2021年9月起,辽宁省统一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将过去各地标准不一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规范为统一计算方式。
辽宁转发人社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明确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年度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9至24个月,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辽人社〔2021〕27号)
这意味着什么:过去本溪企业职工去世后,家属可能只领到单位给的一点丧葬费,现在国家统一规定了遗属待遇标准,只要参保过职工养老保险,家属就能领到至少数万元补助,这是法定权益,不领等于放弃。
1.2 对本溪家庭的影响与不办后果
2025年辽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元,本溪职工遗属最低可领45892元(丧葬补助金8344元+抚恤金37548元),缴费年限长的在职职工最高抚恤金可达100128元。不少家属因不了解政策未及时申领导致待遇逾期无法追溯;个人账户余额若不主动申请继承将一直挂在逝者账户下。本溪退休职工群体庞大,遗属待遇漏领问题突出。
二、谁能办:遗属待遇申领条件与适用人群
2.1 适用人群与前提条件
参加本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或遗嘱指定受益人可申领遗属待遇,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本溪社保中心实行"综合窗口"受理,原42个分领域窗口已精简为23个综合窗口,实现"前台收件、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领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
三、怎么办:遗属待遇申领材料、流程与案例计算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死亡证明 | 1份 | 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 申请人身份证 | 1份 | 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亲属关系证明 | 1份 | 结婚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关系证明 | 证明申请人与逝者关系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在办理死亡销户后,尽快收集死亡证明、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本溪平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推行社保业务"一窗通办",涉及社保缴费核对的事项可一并办理。
第2步: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到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提交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继承申请。也可先拨打024-42818228咨询材料是否齐全。
第3步:审核与发放
社保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后,后台审核缴费年限和待遇标准,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本溪市社保中心推进"综合窗口"改革,由42个分领域窗口精简为23个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前台收件、后台审批、统一出件",遗属待遇申领可在任一综合窗口办理。
3.3 办理渠道与经办机构
线上可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逝者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线下经办机构如下: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 | 024-42818081 | 周一至周五08:30-17:00 | 乘公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
渠道选择建议:建议先拨打024-42818228咨询,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到窗口办理,避免多次跑腿。高龄或行动不便的继承人可委托亲属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书。
3.4 真实案例计算
案例:本溪退休职工王师傅,缴费30年,领取养老金5年后因病去世,个人账户余额32000元。
- 丧葬补助金=2个月×4172元=8344元
- 抚恤金:缴费30年对应最高24个月,领取5年每满1年减1个月,24-5=19个月(不低于9个月),19×4172元=79268元
- 个人账户继承:32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 合计:8344元+79268元+32000元=119612元
3.5 在职与退休遗属待遇对比
| 对比项 | 在职人员死亡 | 退休人员死亡 |
|---|---|---|
| 丧葬补助金 | 2个月×4172元=8344元 | 2个月×4172元=8344元 |
| 抚恤金计算 | 按缴费年限定,满15年9个月起,每多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 按缴费年限定最高月数后,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
| 个人账户余额 | 全部余额可继承 | 剩余余额可继承 |
四、办没办成:遗属待遇到账查询与失败补救
4.1 办理结果查询与发放确认
提交申请后,家属可拨打024-42818228查询审核状态,或登录"辽宁人社"小程序查看待遇发放记录。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一般在受理后次月内一次性发放至指定账户。收到款项后核对金额,如对抚恤金月数有异议,可在60日内到本溪社保中心申请复核。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人去世了养老保险就白缴了
不少家属认为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就作废了。实际上,《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遗属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本溪2025年标准计算,遗属最低可领45892元,最高可达108472元(不含个人账户余额),绝非"白缴"。
5.2 误区2:抚恤金所有人都一样多
很多人以为抚恤金是固定金额,实际上抚恤金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挂钩。在职职工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月数越多(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领取时间越长抚恤金月数越少(最低9个月)。本溪缴费30年与缴费15年的职工,抚恤金差距可达15个月×4172元=62580元。
5.3 误区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丧葬补助
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本溪居民家属不知道也有丧葬补助金。根据本溪政策,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为12个月上年末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6年为2088元。虽低于职工遗属待遇,但也是法定权益,符合条件的家属应主动申领。
政策导读
本溪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
| 适用范围 | 本溪市 |
| 发文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日期 | 2014-09-11 |
| 执行日期 | — |
| 当前状态 | 有效(后续政策已更新缴费标准等) |
| 重点内容 | 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可转移和继承;户籍迁移的个人账户一次性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benxi.gov.cn/publicity/szfxx/zfwj/szfwj/6547 |
辽宁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适用范围 | 辽宁省 |
| 发文机构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
| 发文字号 | 辽人社〔2021〕27号 |
| 发文日期 | 2021年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年度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9至24个月,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确定;2025年基数4172元,丧葬补助金8344元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hld.gov.cn/xwdt/rdzl/rdzt/515zwgkr/2024zwgkr/zjrxjnt/202405/t20240513_1175318.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Q: 本溪企业职工去世后,遗属待遇一共能领多少钱?
A: 以2025年辽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元为基数,丧葬补助金固定8344元。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在9至24个月间浮动,即37548元至100128元。加上可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总额通常5万至12万元以上。
Q: 本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需要什么材料?去哪办?
A: 法定继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逝者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到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地址: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电话024-4281822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00。多个继承人需提供继承公证或委托书。
Q: 本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有丧葬补助金吗?
A: 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上年末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6年为2088元。家属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电话024-42818060。
关于养老金计算方法,请参考《本溪养老金计算与构成详解》;退休办理流程请参考《本溪退休业务办理指南》。
行动建议
步骤1:携带逝者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到市社保中心(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024-42818228)综合窗口提交遗属待遇申领,同时申请个人账户继承。
步骤2:提交前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逝者全部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确认多地缴费已合并;如有疑问先拨打024-42818081咨询,避免材料不全或年限未合并导致少算。
步骤3:审核通过后留意指定账户到账情况,一般次月内一次性发放;收到款项后核对金额,如对抚恤金月数有异议,60日内到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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