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延边参保人员家属,亲人去世后悲痛之余还要处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但不清楚能领多少钱、需要什么材料、去哪办理,担心错过申领时限。延边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底怎么办理?本文3分钟帮您理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与账户继承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延边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遗属,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家属 |
| 核心结论 | 企业职工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2个月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3-24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城乡居保死亡待遇各县市标准不同,延吉市1200元+10个月基础养老金,和龙市600元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2个月、抚恤金3-24个月、退休人员最低9个月、延吉市居保1200元+10个月、和龙市居保600元、图们市社保局0433-3622075 |
3分钟帮你理清延边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全流程,从待遇标准到账户继承全覆盖。
很多家属问:参保人去世后能领多少钱?要带什么材料去哪办?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为什么参保人去世后家属要及时办理死亡待遇
1.1 政策出台背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权益。吉林省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遗属待遇标准,统一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计算办法。延边州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死亡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来源: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
这意味着什么:简单说,参保人去世后,家属不是什么都拿不到。社保部门会给一笔丧葬费用来办后事,再给一笔抚恤金安抚家属,而且参保人自己交的那部分钱(个人账户)家属也能继承。
1.2 对您的影响
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三笔资金,缓解丧葬费用压力和家庭经济负担。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越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由各县市自行制定标准,延边州内延吉市、和龙市等地标准不同。
1.3 不办的后果
参保人去世后未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养老金可能继续发放,造成多领养老金需退回的麻烦。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的,可能影响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及时发放。个人账户余额未办理继承手续的,资金将一直留存于社保账户,家属无法支取使用。
二、延边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标准是多少
2.1 丧葬补助金计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该标准全省统一,延边州执行吉林省标准,与参保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无关。
2.2 抚恤金计算与缴费年限对应
抚恤金标准按缴费年限计算,以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的,按9个月计发;满15年不超过20年的,按10个月计发;满20年不超过25年的,按15个月计发;满25年不超过30年的,按20个月计发;满30年以上的,按24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按3个月计发;满5年不满10年的,按6个月计发。
| 缴费年限 | 抚恤金计发月数 |
|---|---|
| 不满5年 | 3个月 |
| 满5年不满10年 | 6个月 |
| 满10年不满15年 | 9个月 |
| 满15年不满20年 | 10个月 |
| 满20年不满25年 | 15个月 |
| 满25年不满30年 | 20个月 |
| 满30年以上 | 24个月 |
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即退休人员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对应的计发月数-已领取养老金年数,最低保障9个月。
2.3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全部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的8%)及历年利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在职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遗属;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剩余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遗属。
三、延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有多少
3.1 延吉市城乡居保死亡待遇
延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丧葬费1200元,二是一次性补助金(以死亡当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申领上述两项待遇。
3.2 和龙市城乡居保死亡待遇
和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补助600元。2021年6月1日后死亡且领取和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遗属可申领600元丧葬补助金。死亡时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或处于服刑期间的,不予发放。
3.3 各县市差异对比
| 县市 | 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标准 | 构成 |
|---|---|---|
| 延吉市 | 1200元+10个月基础养老金 | 丧葬费1200元+一次性补助金 |
| 和龙市 | 600元 | 一次性补助 |
| 其他县市 | 建议拨打12333咨询 | 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这意味着什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死亡待遇没有全省统一标准,每个县市自己定。延吉市的待遇比和龙市高不少,家属要根据参保人户籍地的标准来申领,别搞混了。
四、死亡待遇怎么办理
4.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申办人身份证 | 1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 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有效二代身份证 | 已注销的提供注销证明 |
| 死者退休工资银行卡或折 | 1份 | 社保卡或银行卡 | 用于核实发放记录 |
| 死亡证明 | 1份 | 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收据或公安机关死亡注销证明 | 三选一即可 |
4.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在参保人去世后,及时准备申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社保卡或银行卡、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收据/注销证明三选一)。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第2步: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死亡待遇申领申请。图们市参保人员可到图们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延边州图们市锦水街416号,电话:0433-3622075)办理。延吉市参保人员可到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延边州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电话:0433-2706066)办理。
第3步: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齐全后,核定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金额,一次性发放至申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办理时限以当地经办机构规定为准,材料齐全的一般当场受理,待遇资金在审核通过后按期发放。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退休工资银行卡或折、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收据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来源:图们市人民政府)
4.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下渠道(主要办理方式):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延边州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 | 0433-2706066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乘坐4路、38路公交车到社保局站 |
| 图们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延边州图们市锦水街416号 | 0433-3622075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乘坐1路公交车到锦水街站 |
渠道选择建议:死亡待遇申领目前主要通过线下窗口办理,需家属携带纸质材料到经办机构现场提交。建议先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延吉市0433-2706066、图们市0433-3622075),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前往办理,避免白跑。如家属在外地,可委托延边亲友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4.4 真实案例
延吉市企业退休人员朴先生,2026年3月因病去世,享年72岁。朴先生缴费年限32年,退休后领取养老金7年。家属携带申办人身份证、朴先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医学死亡证明,到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园路5432号,电话0433-2706066)办理死亡待遇申领。
待遇计算如下:
- 丧葬补助金=吉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
- 抚恤金:缴费年限32年对应24个月,退休领取7年扣减7个月,24-7=17个月(高于最低9个月,按17个月计发)
- 个人账户余额:朴先生个人账户剩余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家属对计算结果无异议后,三笔资金一次性发放至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
这意味着什么: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抚恤金待遇更高。朴先生交了32年社保,虽然领了7年养老金要扣减,但仍能拿到17个月的抚恤金,加上丧葬费和个人账户余额,家属能领到一笔不小的资金。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去世后养老金还能领几个月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金从去世次月起停发,不能继续领取。如果家属未及时办理死亡注销和待遇停发手续,养老金可能继续发放几个月,但后续办理死亡待遇时,多领的养老金需要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扣除退回。建议家属在参保人去世后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发手续,避免多领退回的麻烦。
5.2 误区2:抚恤金和丧葬费是一回事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两笔不同的待遇,计算方式和用途不同。丧葬补助金按2个月可支配收入固定计算,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抚恤金按缴费年限3-24个月计算(退休人员扣减已领取年数,最低9个月),用于安抚遗属家庭生活。两笔待遇分别核定、合并发放,不是同一笔钱。
5.3 误区3:个人账户余额只能继承一部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全部继承,不是只能继承一部分。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的8%)及历年累计利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全额继承。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基金,不用于继承,但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政策导读
延边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适用范围 | 延吉市 |
| 发文机构 |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日期 | 2020-12-21 |
| 执行日期 | 2020-12-2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延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由丧葬费1200元和一次性补助金(以死亡当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构成;对按年缴费的首次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50元计入个人账户。 |
| 原文链接 | http://www.yanji.gov.cn/yjszfxxgkw/cyqzf/xxgkml/202306/t20230613_421872.html |
吉林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
|---|---|
| 适用范围 | 吉林省 |
| 发文机构 | 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 |
| 发文字号 | 吉人社联字〔2021〕等 |
| 发文日期 | 2021-11-30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3-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hrss.jl.gov.cn/gg/202111/t20211130_8305094.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FAQ
Q: 延边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怎么算?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一样吗?
A: 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3-24个月,以吉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按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按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按9个月、满15年不满20年按10个月、满20年不满25年按15个月、满25年不满30年按20个月、满30年以上按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在职人员不扣减,按缴费年限对应月数全额计发。
Q: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一样吗?延吉市和和龙市标准有什么不同?
A: 不一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全省统一,包括丧葬补助金(2个月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3-24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由各县市自行制定标准:延吉市为丧葬费1200元+一次性补助金(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10个月);和龙市为一次性补助600元。其他县市标准建议拨打12333或当地社保局咨询。
Q: 办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需要什么材料?图们市到哪里办?
A: 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死亡待遇)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退休工资银行卡或折、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收据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图们市参保人员可到图们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地址在延边州图们市锦水街416号,电话0433-3622075。建议去之前先电话确认材料是否齐全,避免白跑。
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与发放,请参考《延边养老金每月几号发?异地领取渠道与社保卡银行账户使用指南》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及时准备申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者社保卡或银行卡、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收据/注销证明三选一),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停发和死亡待遇申领手续。
步骤2:延吉市参保人员携带材料到延边州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433-2706066)窗口办理;图们市参保人员到延边州图们市锦水街416号图们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433-3622075)办理。
步骤3:审核通过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注意查收;如对待遇金额有异议,可携带身份证到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延边州敦化市,电话0433-6222942)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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