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白城参保人员或家属,面对亲人去世的悲痛,但不少家属反映不清楚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怎么申领、能领多少钱。白城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家属怎么办理?本文3分钟讲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标准和白城办理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白城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遗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 核心结论 | 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2个月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3-24个月,按缴费年限确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2个月可支配收入、抚恤金3-24个月、退休人员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白城社保局0436-3351607、地址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 |
3分钟帮你理清白城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全流程,从待遇标准到办理材料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了解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家属权益与不办的损失)
1.1 死亡待遇的政策依据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参保人员遗属的合法权益,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不需要家属额外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这意味着什么:简单说,参保人去世后,家人不是什么都拿不到。社保基金要给家属发两笔钱——丧葬费和抚恤金, plus 参保人个人账户里没领完的钱也可以由家人继承。这些都是法定权益,不办就等于主动放弃。
1.2 白城死亡待遇经办情况
白城市人民政府设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在职死亡/退休死亡)"经办事项,由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办理。无论是在职参保人员还是已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均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死亡待遇。
这意味着什么:白城的死亡待遇申领有明确的经办窗口和流程,家属带着材料到社保局就能办。不用到处跑、不用找关系,按规定提交材料就行。
1.3 不及时办理的后果
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应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同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如果不及时申报,可能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养老金继续发放后被追回,家属需退还多领部分;二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申领时限,拖延可能影响办理;三是个人账户余额无法及时继承,资金长期冻结。
这意味着什么:亲人去世后,家属在处理后事的同时,要记得在合理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拖着不办,不仅拿不到应得的待遇,还可能因为养老金继续发放而被要求退款,平添麻烦。
二、谁能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遗属范围与条件)
2.1 适用人群
以下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 白城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 白城市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均符合申领条件
2.2 遗属范围与申领顺序
死亡待遇的申领人原则上为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参保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如有多名继承人,可委托其中一人办理,需提供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无继承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这意味着什么:不是谁都能来领这笔钱,得是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如果家里继承人多,最好商量好由一个人来办,其他人写个委托书,避免来回跑。
2.3 不适用情形
以下情形不适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 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 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如出国定居退保)且个人账户已结清的人员
-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 涉嫌违法犯罪死亡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三、怎么办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材料流程与待遇测算)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死亡证明 | 1份 |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 继承人身份证 | 1份 | 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 与死者关系证明 | 1份 | 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证明继承人身份 |
| 社保卡或银行卡 | 1份 | 继承人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 用于接收待遇资金 |
| 授权委托书(如有) | 1份 | 多名继承人时,其他继承人委托一人办理的书面授权 | 需所有委托人签字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在处理后事的同时,准备好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继承人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可先拨打白城市社保局电话0436-3351607咨询确认。
第2步:提交申请
继承人携带材料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一楼大厅业务窗口,填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表》,提交申领申请。也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预审。
第3步:审核与拨付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核定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继承金额。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待遇拨付至继承人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办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内。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示:死亡待遇申领建议在参保人去世后6个月内办理,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材料缺失或账户异常。咨询电话:0436-3351607。
3.3 待遇标准详解
丧葬补助金:按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公式为:丧葬补助金 = 吉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2个月。
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 缴费年限 | 抚恤金发放月数 |
|---|---|
| 不满5年 | 3个月 |
| 满5年不满10年 | 6个月 |
| 满10年不满15年 | 9个月 |
| 满15年以上 | 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
退休人员抚恤金调整: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发放月数按上述标准确定后,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尚未领取完毕的储存额(含利息),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这意味着什么:待遇多少主要看两个因素——一是吉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更新),二是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月数越多。退休人员领养老金时间越长,抚恤金月数相应减少,但最少也有9个月。
3.4 在职死亡与退休死亡待遇对比
| 对比项 | 在职人员死亡 | 退休人员死亡 |
|---|---|---|
| 丧葬补助金 | 2个月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同左 |
| 抚恤金基数 | 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同左 |
| 抚恤金月数 | 按缴费年限确定3-24个月 | 按缴费年限确定后,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
| 个人账户余额 | 全部储存额(含利息)可继承 | 尚未领取完毕的余额可继承 |
| 养老金发放 | 去世当月养老金不涉及(未退休) | 去世当月正常发放,次月停发 |
| 申领时限 | 建议去世后6个月内 | 建议去世后6个月内 |
3.5 线下经办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 | 0436-3351607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冬)/14:00-17:30(夏) | 乘1路、6路公交车至海明西路站 |
| 白城市政务大厅 | 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5层 | 0436-3292623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乘3路、7路公交车至公园东路站 |
| 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白城市镇赉县永安东路799号民生大厦一楼 | 0436-7223467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镇赉县内乘1路公交至民生大厦站 |
| 通榆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白城市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 0436-4212333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通榆县内乘3路公交至风电大路站 |
渠道选择建议:居住在白城市区的家属,携带材料直接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一楼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436-3351607;居住在洮南、大安、镇赉、通榆等县市的家属,可到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行动不便的家属可先通过电话咨询,再委托其他继承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代办。
3.6 真实案例:白城在职职工李先生的死亡待遇测算
李先生,45岁,白城市某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20年。2025年因病去世,其配偶张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申领死亡待遇。
待遇测算(以吉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具体金额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第1步:确定基数。以吉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具体金额可拨打0436-3351607咨询当前标准)。
第2步:计算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2个月。
第3步:计算抚恤金。李先生缴费20年,超过15年的部分为5年,抚恤金月数 = 9个月 + 5个月 = 14个月。抚恤金 = 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14个月。
第4步: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李先生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经社保部门核定后,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张女士。
第5步:合计待遇。丧葬补助金 + 抚恤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张女士可领取的一次性待遇总额,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张女士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案例启示: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月数越多。李先生缴费20年,抚恤金可达14个月。如果缴费只有10年,抚恤金只有9个月。所以在职期间持续缴费,不仅退休后养老金更高,万一发生不幸,家属能领到的抚恤金也更多。具体金额以白城市社保局核定为准,可拨打0436-3351607咨询。
四、办没办成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账确认与问题处理)
4.1 办理进度查询方式
家属提交申领申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办理进度:
- 电话查询:拨打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436-3351607,提供死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审核进度
- 现场查询:到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社保局大厅窗口查询
- 线上查询: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查询业务办理状态
4.2 待遇到账时间确认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拨付至继承人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家属可在提交申请后第1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查询账户到账情况。如超过20个工作日仍未到账,可拨打0436-3351607咨询。
这意味着什么:这笔钱不是当场给现金,而是审核通过后打到继承人的银行卡里,一般两周左右到账。家属不用天天跑大厅,等电话通知或自己查银行卡就行。
4.3 申领异常情况与处理方法
| 问题 | 原因 | 处理方法 |
|---|---|---|
| 材料被退回 | 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 按窗口告知补充材料,可先打0436-3351607确认清单 |
| 继承人有争议 | 多名继承人对申领人或分配方案有异议 | 协商一致后委托一人办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再申领 |
| 待遇金额有疑问 | 对缴费年限认定或抚恤金月数计算有异议 | 向社保局申请复核,提供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
| 养老金多领需退还 | 去世后养老金仍发放了几个月 | 按社保部门通知退还多领部分,可从死亡待遇中抵扣 |
| 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 不清楚死者个人账户有多少钱 | 携带死亡证明和继承人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个人账户明细 |
白城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应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避免养老金继续发放后被追回。如已发生多领,可在申领死亡待遇时一并结算抵扣。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参保人去世后养老金就彻底没了,家属什么都拿不到
很多人以为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就白交了,家属什么都拿不到。实际上,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吉林省相关规定,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2个月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按缴费年限3-24个月),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依法继承。这些都是法定权益,家属应及时到白城市社保局(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0436-3351607)申领。
5.2 误区2:死亡待遇只能由配偶领取,子女和父母不能领
有些人认为死亡待遇只能由配偶领取,子女或父母无权申领。实际上,死亡待遇的申领人是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申领。如有多名继承人,可协商委托其中一人办理,需提供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继承人之间对待遇分配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5.3 误区3:退休人员去世后还能领好几个月养老金
有些家属以为退休人员去世后,养老金还能继续领几个月甚至半年。实际上,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发。家属应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和养老金停发手续。如果不及时申报,养老金继续发放后,社保部门会要求退还多领部分,可从死亡待遇中抵扣。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及时申报才是正确做法。
政策导读
白城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在职死亡/退休死亡)办事指南 |
|---|---|
| 适用范围 | 白城市 |
| 发文机构 | 白城市人民政府(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 |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日期 | 2018-08-06 |
| 执行日期 | 2018-08-06 |
| 当前状态 | 有效(经办流程持续适用) |
| 重点内容 | 白城市设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经办事项,覆盖在职死亡和退休死亡两种情形;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材料 |
| 原文链接 | http://www.jlbc.gov.cn/zpyc/sfgw_10991/201808/t20180806_629536.html |
吉林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
|---|---|
| 适用范围 | 吉林省 |
| 发文机构 | 吉林省人社厅、财政厅 |
| 发文字号 | 吉人社联字〔2021〕等 |
| 发文日期 | 2021-11-30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以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缴费年限确定3-24个月发放月数;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hrss.jl.gov.cn/gg/202111/t20211130_8305094.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第十七条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确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法律基础和资金来源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FAQ
Q: 白城在职职工去世后抚恤金怎么算?缴费20年能领几个月?
A: 抚恤金以吉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不满5年发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发9个月,满15年以上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缴费20年的,抚恤金月数为9+5=14个月。具体金额以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为准,可拨打0436-3351607咨询。
Q: 白城退休人员去世后还能领几个月养老金?家属需要办什么手续?
A: 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发。家属应及时携带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电话0436-3351607)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和养老金停发手续。遗属可同时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如不及时申报导致养老金多领,需退还多领部分。
Q: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家人能取出来吗?需要什么手续?
A: 可以。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尚未领取完毕的储存额(含利息)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到白城市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手续,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并核定发放。咨询电话:0436-3351607。
Q: 白城参保人在外地去世,死亡待遇必须回白城办吗?
A: 参保人在外地去世的,死亡待遇申领仍需向参保地(白城)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家属可先通过电话0436-3351607咨询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邮寄或委托白城的亲友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也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预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吉林省统一标准执行,与去世地点无关。
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请参考《白城养老金资格认证操作指南》;关于养老金计算方法,请参考《白城养老金计算与构成详解》。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及时准备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继承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到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72号,电话:0436-3351607)一楼大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在职死亡/退休死亡)。
步骤2:办理前先拨打0436-3351607确认材料清单和当前吉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避免因材料不全白跑;多名继承人的,提前协商好委托一人办理并准备授权委托书。
步骤3: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注意查收继承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的一次性待遇到账(含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如超过20个工作日未到账,拨打0436-3351607查询审核进度;同时确认养老金已从去世次月停发,避免多领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