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镇江参保人员家属,亲人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很多家属都在问遗属待遇能领多少,但不知道去哪办、个人账户余额能不能继承,心里既悲痛又着急。镇江遗属待遇到底怎么申领?本文3分钟讲清标准、材料和到账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镇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遗属(直系亲属) |
| 核心结论 |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在职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退休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3分钟帮您理清镇江遗属待遇的申领标准、材料清单和办理渠道,让家属少跑腿、早到账。
一、遗属待遇为什么要及时办,不办有什么影响
1.1 政策出台背景
国家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明确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镇江按国家和江苏省统一标准执行,由镇江市社保中心负责经办(来源:http://www.zhenjiang.gov.cn/zhenjiang/sbztcjwt/202509/800b8ac7d28649d88fc3f9fb71d1c43e.shtml)。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意味着什么:亲人去世后,家属除了处理后事,还要及时向社保部门申领遗属待遇,这笔钱是对参保人家属的法定补偿。
1.2 对您的影响
镇江遗属待遇包括两部分:丧葬补助金按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计算;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月数计算,在职和退休人员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1.3 不办的后果
不及时申领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法自动发放,家属可能错过申领时限;个人账户余额不办理继承,资金滞留在社保账户中无法取用。
二、镇江哪些人可以申领遗属待遇
2.1 适用人群
镇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可作为办理人申领遗属待遇。
2.2 办理前提条件
死亡人员须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处于正常参保或离退休状态;办理人须为直系亲属,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执行,不适用本待遇。
2.3 不适用情形
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居保政策执行;死亡人员存在重复参保且未清理的,须先清理重复账户再办理。
三、镇江遗属待遇怎么申领(材料+流程+案例)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申请表 | 1 | 填写完整并签字 | 社保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 |
| 办理人(直系亲属)身份证 | 1 | 原件 | 核验身份后退还 |
| 死亡证明 | 1 | 原件或复印件 | 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
| 社会保障卡 | 1 | 死亡人员社保卡 | 用于账户余额继承和资金发放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办理人准备好直系亲属身份证、死亡证明、死亡人员社保卡,填写遗属待遇申请表。
第2步:提交申请(线上/线下)
线下至镇江市社保中心或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线上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提交申请。
第3步:审核与资金到账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核算待遇金额和个人账户余额,承诺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划入办理人或死亡人员社保卡账户。
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继承,承诺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在线提交申请,上传材料扫描件。
线下渠道: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丧抚费窗口) | 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 0511-85340078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可乘公交至苏南人力资源市场站,或拨打0511-85340078咨询 |
渠道选择建议:材料齐全可优先线上提交;不熟悉线上操作的建议到镇江市社保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3.4 真实案例计算
镇江某企业在职职工张先生缴费20年,2025年因病去世,配偶李女士申领遗属待遇。
- 第1步: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以2024年江苏约5514元测算,约11028元。
- 第2步:抚恤金=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加1个月。张先生缴费20年,抚恤金=9+5=14个月×5514元≈77196元。
- 第3步:个人账户余额约4.2万元,由配偶依法继承。
- 合计:遗属待遇约88224元+账户继承4.2万元,总计约13万元。
| 对比项 | 在职人员死亡 | 退休人员死亡 |
|---|---|---|
| 丧葬补助金 | 本省上年度月均可支配收入×2 | 同左 |
| 抚恤金计算 | 缴费满15年发9个月,每多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 按领取养老金月数扣减,最低9个月,最高24个月 |
| 个人账户 | 余额可依法继承 | 余额可依法继承 |
这意味着什么: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越高;退休人员领取越久抚恤金相应扣减,但最低不低于9个月。
四、遗属待遇申领后,怎么确认到账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查询进度,也可拨打丧抚费窗口0511-85340078咨询。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划入办理人银行账户或死亡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可通过银行流水核对到账金额。
这意味着什么: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留意银行变动,超时未到账拨打0511-85340078查询。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材料不齐被退回的,按提示补齐后重新提交;办理人非直系亲属的,需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存在重复参保的,先清理重复账户再申领。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遗属一并办理继承手续。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遗属待遇就是丧葬费,只有一笔钱
不是。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部分,前者补助丧葬费用,后者补偿家属生活,分别计算、合并发放。
5.2 误区2: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继承,会被社保部门没收
不会。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及利息)可依法继承,由遗属在申领遗属待遇时一并办理。
5.3 误区3:抚恤金所有家属都能领一样多
不是。抚恤金与缴费年限和领取月数挂钩,在职缴费越长越高,退休领取越久相应扣减,最低不低于9个月。
政策导读
镇江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镇江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指南——企业养老篇》 |
|---|---|
| 适用范围 | 镇江市 |
| 发文机构 |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字号 | 无(业务经办指南) |
| 发文日期 | 2025-09-26 |
| 执行日期 | 2025-09-26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涵盖退休及在职人员丧抚费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终止等经办流程;明确办理材料为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申请表、办理人身份证,承诺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 |
| 原文链接 | http://www.zhenjiang.gov.cn/zhenjiang/sbztcjwt/202509/800b8ac7d28649d88fc3f9fb71d1c43e.shtml |
江苏省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
| 适用范围 | 江苏省 |
| 发文机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 |
| 执行日期 | 2022-01-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用人单位按16%缴费、参保人员按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死亡后余额可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5/content_5714104.htm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21〕18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丧葬补助金标准=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月数计算,在职人员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shbx_4216/ylbx/202102/t20210226_410218.html |
常见问题 FAQ
Q: 镇江遗属待遇申领要带什么材料?多久能到账?
A: 需携带《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申请表》、办理人(直系亲属)身份证、死亡证明、死亡人员社保卡。镇江市社保中心承诺10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账,咨询电话0511-85340078。
Q: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一回事吗?分别怎么算?
A: 不是一回事。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在职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按领取月数扣减,最低9个月。具体金额核算可携带死亡证明到镇江市社保中心丧抚费窗口(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0511-85340078)咨询。
Q: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家属能拿回来吗?
A: 可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及利息)可依法继承,由遗属在申领遗属待遇时一并办理,资金随遗属待遇一并发放。
关于退休办理流程,请参考《镇江退休办理怎么操作?材料清单和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及时准备好直系亲属身份证、死亡证明、死亡人员社保卡,填写《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申请表》。
步骤2:携带材料到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丧抚费窗口(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0511-85340078,工作日9:00—12:00、13:30—17:30)提交申请,或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线上提交。
步骤3: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留意银行到账,核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继承金额,有疑问拨打0511-8534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