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切换省份...
汇聚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打造专业HR网上服务系统平台
人社12333LOGO

宿迁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6-09-10 18:09:11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您是否遇到过:亲人在宿迁去世后,遗属待遇怎么办、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要带哪些材料,完全不清楚。很多家属因材料不全跑了多趟,担心错过申领时限。宿迁遗属待遇申领到底怎么办理?本文3分钟讲清材料、流程和继承规则。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居保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的遗属
核心结论 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城居保另发1000元丧葬补助金
关键数据 城居保丧葬补助金1000元/人、职工遗属待遇按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3分钟帮你理清宿迁遗属待遇申领全流程,避免材料不全白跑、错过继承时限。

一、为什么要办(政策背景与不办的后果)

1.1 政策出台背景

人社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明确,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一次性从统筹基金列支。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一次性待遇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这意味着什么:人去世后,社保里还有两笔钱——统筹基金出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里没领完的余额,都可以依法领回。

1.2 对您的影响

宿迁自2024年2月起建立城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标准1000元/人,此前宿迁是江苏省唯一缺失该制度的地级市。职工和城居保参保人死亡后,遗属待遇范围进一步扩大。

1.3 不办的后果

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自动发放,需遗属主动申请。超期未办可能导致继承手续复杂、账户余额长期挂账,甚至因材料遗失无法领取。

二、谁能办(适用人群与条件)

2.1 适用人群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包括在职死亡和退休后死亡两种情形。

2.2 办理前提条件

参保人已死亡且有未领取完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遗属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城居保还需为参保缴费或待遇领取人员。

2.3 不适用情形

已按规定结清个人账户且无余额的,不再办理继承;企业职工定期遗属抚恤金与城居保待遇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

三、怎么办(材料、流程与渠道)

3.1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死亡医学证明 1 原件 公安或医院出具
火化证明 1 原件 殡葬部门出具
墓穴安葬/骨灰存放证明 1 原件 公墓或骨灰堂出具
逝者社保卡 1 原件 待遇发放账户
申请人身份证 1 原件 继承人身份核验
逝者户口簿 1 原件 亲属关系证明
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证明 1 原件 确认未重复领取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集齐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墓穴或骨灰存放证明、逝者社保卡、申请人身份证、逝者户口簿、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证明。

第2步:提交"身故一件事"申请
通过宿迁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线下退休综窗提交"身故一件事"联办申请,社保、医保、公积金、卫健部门联动办理。

第3步: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将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银行账户。

宿迁"身故一件事"可联动办理社保死亡待遇、医保个人账户清算、公积金提取等事项,无需多头跑。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登录宿迁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身故一件事"专区,在线提交材料。

线下渠道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一楼 0527-84359935 工作日9:00-17:00 公交202、301路便民方舟站下
泗洪县人社局社保处 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 0527-12333 工作日9:00-17:00 就近办理

渠道选择建议:涉及多部门联办的"身故一件事"建议线下到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综窗办理,材料齐全可一次提交。

3.4 真实案例计算

张师傅退休后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8万元未领完。2026年不幸病逝,遗属可领:①丧葬补助金按死亡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计发;②一次性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核定;③个人账户余额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若张师傅生前参加的是城居保,还可另领1000元丧葬补助金(2024年2月起)。

四、办没办成(结果验证与失败原因)

4.1 办理结果查询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拨打0527-84359935查询遗属待遇审核进度和发放金额。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指定银行账户,一般在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

  • 死亡证明缺失:未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补全后重新提交
  • 亲属关系不明:无法证明继承关系,需补充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重复领取:已在外地领取同类待遇,需先清退重复部分
  • 社保卡未激活:逝者社保卡金融账户未激活,需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再支取
企业职工定期遗属抚恤金与城居保待遇只能二选一,不可同时享受。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人去世后社保的钱就全没了

错误。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遗属还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城居保另有1000元丧葬补助金。

5.2 误区2:遗属待遇自动打到家属卡上

错误。需遗属主动申请,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才发放。

5.3 误区3:城居保没有丧葬补助

错误。宿迁自2024年2月1日起建立城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标准1000元/人,遗属可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领。

政策导读

宿迁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通知》
适用范围 宿迁市
发文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执行日期 2024-02-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遗属可领1000元/人丧葬补助金,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原文链接 http://www.suqian.gov.cn/cnsq/gbzfwj/202401/cc7ff5191d874116ad47516e5207b60a.shtml

江苏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适用范围 江苏省
发文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发文日期 2021-11-25
执行日期 2022-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单位按16%、个人按8%缴费;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遗属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5/content_5714104.htm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2018-12-29修正)
重点内容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常见问题 FAQ

Q: 宿迁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里的钱能全部取出来给家属吗?
A: 可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遗属还可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建议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到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一楼市社保中心(电话0527-84359935)办理"身故一件事"联办。

Q: 宿迁城居保参保人去世后有丧葬补助金吗?标准是多少?
A: 有。自2024年2月1日起,宿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遗属可领1000元/人丧葬补助金,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此前宿迁是江苏省唯一缺失该制度的地级市。

Q: 申领遗属待遇需要带哪些材料?多久能到账?
A: 需准备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墓穴安葬或骨灰存放证明、逝者社保卡、申请人身份证、逝者户口簿、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证明。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至继承人银行账户。

关于养老保险退保业务,请参考《宿迁职工养老保险能退保吗?离职后个人账户的钱能取出来吗?》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携带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墓穴或骨灰存放证明、逝者社保卡、申请人身份证、逝者户口簿、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证明,到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一楼退休综窗(电话0527-84359935)办理"身故一件事"联办申请。
步骤2:通过宿迁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线提交材料,或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城居保1000元丧葬补助金申领。
步骤3: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指定银行账户,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拨打0527-12333查询到账情况。

遗属待遇, 宿迁遗属待遇, 个人账户继承, 丧葬补助金, 抚恤金申领, 身故一件事, 养老保险继承材料

返回网站首页 本文来源:
热点文章
社保百科
财税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