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南通打工人,跨省换工作后养老保险转移没办,缴费年限就可能分散在几个省。但很多南通人在问:不办转移,年限会不会白缴?南通养老保险转移线上怎么办?本文3分钟带您走通掌上12333全流程,年限合并不丢一分。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从南通转出到外省、从外省转入南通的参保人员 |
| 核心结论 | 2020年7月1日起跨省转出直接在新就业地申请,转出地不再办任何手续;线上用掌上12333、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江苏智慧人社办理 |
| 关键数据 | 2020-07-01起转出地零手续、转入地参保+转出地停保两条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每月15日发放 |
3分钟帮您理清南通养老保险转移线上全流程,换城市不怕年限"散"在各地。
一、为什么换城市后要尽快办养老保险转移
1.1 政策出台背景
国家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江苏省实行省级统筹,省内跨市流动由省平台统一归集,一般无需单独转移;真正要办的是跨省流动。2020年7月1日起,跨省转出直接在新就业地申请,转出地不再办任何手续(来源:http://www.rudong.gov.cn/rdxrmzf/jbylbxzy/content/c5cc0cb9-ac22-4762-aff4-c7f522c0b8a6.html)。
"从2020年7月1日起,跨省转出直接在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地不再办任何手续。"(来源:http://www.rudong.gov.cn/rdxrmzf/jbylbxzy/content/c5cc0cb9-ac22-4762-aff4-c7f522c0b8a6.html)
这意味着什么:以前换城市要回原参保地开凭证、办转出;现在完全不用,您在新就业地参保后线上申请,南通这边不用跑一步路。
1.2 对您的影响
一是跨省年限能合并,退休按合并总年限计算;二是转移办结后缴费记录统一到待遇领取地,退休不卡壳;三是江苏省内流动不用办转移,省心省事。
1.3 不办的后果
不办转移,原参保地记录不会消失,但会一直"躺"在原地系统里,退休时待遇领取地确定、年限归集都受影响。跨省经历越多越难理清,尽早办理最稳妥。
二、谁能办:转出与转入南通的两类参保人
2.1 适用人群
两类人需要办理:从南通转出到外省工作的参保人(外省已参保缴费);从外省转入南通工作的参保人(南通已参保、原省已停保)。省内跨市流动由省平台归集,一般无需申请。
2.2 办理前提条件
跨省转移须同时满足:新就业地(转入地)已参保缴费,原参保地(转出地)已停保(来源:https://www.haian.gov.cn/hasrsj/zcjd/content/3ac2b63f-2a66-4404-a5cf-1d140bb8d5ff.html)。
"跨省转移须转入地参保缴费、转出地已停保两个条件。"(来源:https://www.haian.gov.cn/hasrsj/zcjd/content/3ac2b63f-2a66-4404-a5cf-1d140bb8d5ff.html)
2.3 不适用情形
新就业地还没参保缴费的,先缴上再说;原参保地未停保的,需先停保;同一时段重复参保的,先处理重复缴费;省内已自动归集的,无需重复申请。
三、怎么办:转出地不用跑腿的线上申请流程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本人身份证 | 1份 | 线上人脸识别 | 无需纸质复印件 |
| 社会保障卡 | 1份 | 已激活 | 关联账户信息 |
| 参保缴费信息 | 系统调取 | 两地自动比对 | 无需本人开具证明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确认两地状态
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国家社保服务平台,确认南通原单位已停保、新就业地已参保缴费。
第2步:线上提交转移申请
打开"掌上12333"APP"社保转移申请",选择转出地(南通)和转入地提交;也可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微信里的"江苏智慧人社"办理。
第3步:等待两地经办对接
转入地发起联系函,两地社保机构后台对接,本人无需往返;办结后年限合并,可在原平台查进度。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掌上12333APP(推荐)、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端)、支付宝/微信"江苏智慧人社"。
线下渠道: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南通市社保中心政务中心办事处 |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三楼 | 0513-59001267 | 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 导航"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三楼社保窗口 |
| 如东县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 | 0513-84517842 | 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 泰山路沿线公交可达,一楼经办大厅 |
| 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海安市中坝南路108号 | 0513-88921565 | 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 中坝南路沿线公交可达,按指引至社保窗口 |
渠道选择建议:人在外省优先用"掌上12333"APP;不熟悉手机的可到新就业地或南通任一网点,由窗口协助线上申请。
3.4 真实案例计算
王女士先后在苏州工作缴费8年,回南通就业缴费12年,合计20年。办转移合并年限,退休按20年计发;不办则年限分散、归集受影响。
按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约8254元、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8测算(来源:https://www.nantong.gov.cn/ntsrmzf/rdjyi/content/e3f205c1-89ee-4720-81b7-73ed565be0bd.html):
- 合并20年:基础养老金=(8254+8254×0.8)÷2×20×1%≈1486元/月
- 仅按12年:基础养老金=(8254+8254×0.8)÷2×12×1%≈891元/月
| 情形 | 缴费年限 | 基础养老金(月) | 差额 |
|---|---|---|---|
| 办理转移合并 | 20年 | 约1486元 | — |
| 不办转移只算本地 | 12年 | 约891元 | 少领约595元 |
四、办没办成:转移进度查询与年限合并到账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在"掌上12333"APP"社保转移进度查询"、国家社保服务平台"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实时跟踪,也可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查个人权益记录,确认外地年限是否并入。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转移办结后,两地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资金随之划转。退休时按合并后累计年限计发养老金,南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到账后可通过"一卡好通"小程序核对。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 失败情形 | 原因 | 补救方法 |
|---|---|---|
| 申请被退回 | 转入地未参保或转出地未停保 | 补齐两地状态后重新提交 |
| 信息不一致 | 两地姓名、身份证号不符 | 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信息变更 |
| 进度长期停滞 | 两地系统数据待核对 | 拨打0513-59001267或到政务中心办事处咨询 |
苏人社规〔2025〕1号明确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人员的待遇领取地确定与缴费年限计算口径,转移以两地经办机构系统对接结果为准。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省内换城市也要办转移
江苏省已实行省级统筹,省内跨市流动的缴费记录由省平台统一归集,一般无需办理转移手续。真正要办的是跨省流动,别在省内白跑腿。
5.2 误区2:跨省转移必须回南通开凭证
这是老黄历。2020年7月1日起,跨省转出直接在新就业地申请,转出地不再办任何手续,南通这边不用回去。
5.3 误区3:退休前再办转移也不迟
拖到退休前才办,可能遇到原单位注销、数据变动、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处理更麻烦,甚至影响按时退休。建议换城市参保后尽快申请。
政策导读
南通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本地人社查询服务线下窗口地址(经办网点公布) |
|---|---|
| 适用范围 | 南通市 |
| 发文机构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字号 |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3 |
| 执行日期 |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公布南通市社保中心政务中心办事处等13个社保经办网点地址和电话,覆盖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供参保人线下咨询转移接续等业务。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nantong.gov.cn/ntsrmzf/bdrscxfwxxckdz/content/fef705bb-ebef-423c-821d-237c4fae9e3b.html |
江苏省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
|---|---|
| 适用范围 | 江苏省 |
| 发文机构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发文字号 | 苏人社规〔2025〕1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26 |
| 执行日期 | 2025-01-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明确跨省流动就业和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待遇领取地确定规定、缴费年限计算,为跨省转移接续和省内归集提供统一口径。 |
| 原文链接 |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5/2/26/art_64797_11500401.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FAQ
Q: 我从南通转到外省工作,江苏省内换城市要办转移吗?
A: 省内换城市不用办。南通执行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跨市流动的缴费记录由省级平台统一归集;只有跨省流动才需申请转移接续。(可致电0513-59001267或前往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咨询)
Q: 跨省转移要回南通原参保地办手续吗?
A: 不用。从2020年7月1日起,跨省转出直接在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地不再办任何手续。您在新就业地参保后,用"掌上12333"APP线上申请即可。(可致电0513-59001267或前往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咨询)
Q: 转移后缴费年限怎么算?南通哪里可以咨询?
A: 转移办结后,两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合并。如遇问题可到南通市社保中心政务中心办事处(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三楼,0513-59001267)咨询。
延伸阅读:关于多地缴费归集,请参考《南通多地缴费归集合并指南》;关于退休办理,请参考《南通退休业务办理指南》。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南通"一卡好通"小程序,确认南通原单位已停保、新就业地已参保缴费,两地状态齐全再申请。
步骤2:打开"掌上12333"APP"社保转移申请",转出地选南通、转入地选新就业地提交;也可用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人社"办理。(咨询电话0513-59001267)
步骤3:提交后在线跟踪进度;如停滞或数据异常,到南通市社保中心政务中心办事处(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0513-59001267)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