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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参保人去世后家属能领哪些钱?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9 09:39:10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亲人离世后能领哪些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不少南京家属并不清楚,有人以为人走了钱就没了。不少人反映不知道去哪办、带什么材料。南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底怎么申请?本文用真实数据讲清标准和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法定遗属
核心结论 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核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关键数据 丧葬补助金约11029元(2024年江苏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5514元×2倍测算)、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电话025-86590902

3分钟理清南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申领标准、材料和流程。

一、参保人去世后家属能领哪些钱

1.1 政策背景

南京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法定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来源: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605/t20260522_5844936.html)。

在职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法定遗属可依规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这意味着什么:不是"人走了钱就没了"。生前缴的养老保险,身后还有三笔钱能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

1.2 丧葬补助金标准

丧葬补助金以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2倍一次性核发(来源: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605/t20260522_5844936.html)。2024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73元、月均约5514元,测算约11029元(来源:https://jszd.stats.gov.cn/TrueCMS/gjtjjjsdczd/2024cxrmshzb/content/770530c1-e4b1-44d0-a5cd-d75e03665c83.html)。

这意味着什么:丧葬补助金跟着全省居民收入走,收入涨标准也涨,每年不一样,实际以死亡上年度官方数据为准。

1.3 不办的后果

遗属待遇不会自动到账,需家属主动申领。长期不办影响待遇核发;材料不及时还会增加往返补交成本。

二、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有什么不同

2.1 在职参保人员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发;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2.2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死亡的,家属同样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有剩余储存额的依法继承。

这意味着什么:在职和退休都能领,三笔钱项目相同。抚恤金因缴费年限等情况不同有差异,以经办核定为准。

2.3 不适用情形

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死亡按城乡居保政策执行;出国定居等另有规定。

三、遗属待遇怎么申请办理

3.1 所需材料(表格列出)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死亡证明 1份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必备材料
死者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各1份 信息完整 用于核销参保信息
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 1份 与参保人关系一致 身份证、户口簿等
亲属关系证明 1份 户口簿或关系公证书 证明继承资格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备齐死亡证明、死者社保卡、继承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2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携带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领申请,填写遗属待遇申领表。

第3步:审核与待遇发放
经办机构审核后核定各项待遇,发放至继承人指定账户,办结时限以告知为准。

遗属待遇申领不收取费用,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谨防诈骗。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

  • "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待遇信息
  •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办事指南和经办机构

线下渠道(表格列出经办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南京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二楼 025-8659090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可乘地铁2号线至莫愁湖站,换乘公交至水西门大街站

各区、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网点电话025-86590902或025-12333。

在职与退休死亡待遇对比

人员类型 丧葬补助金标准 抚恤金 个人账户余额
在职参保人员 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2024年约11029元) 按缴费年限计发 可依法继承
退休人员 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2024年约11029元) 按相关规定计发 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渠道选择建议:先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死者个人账户余额和参保状态,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

3.4 真实案例计算

南京某企业参保人员2026年因病去世(示例),个人账户余额5万元。

第1步:确认死亡上年度(2025年)江苏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参考2024年66173元/年、月均约5514元。
第2步:丧葬补助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5514×2≈11029元(按2024年测算)。
第3步: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等情况计发,以经办核定为准。
第4步:个人账户余额5万元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第5步:款项经审核发放至继承人账户,可拨025-86590902查进度。

四、个人账户继承与发放确认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待遇核定与发放进度可拨025-86590902或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查询。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发放至继承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告知为准。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常见失败原因:材料不全、关系证明缺失、社保卡未注销、重复申报。补救:按提示补齐材料、确认继承人资格后重新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人去世后养老金就没了,什么都没得领

错。家属可依法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还可继承。

5.2 误区2:在职和退休去世,家属领的钱一模一样

错。丧葬补助金计发口径相同,但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等情况计发,在职与退休有差异,以经办核定为准。

5.3 误区3:个人账户里的钱会被"充公"

错。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由继承人继承,不会充公,但需家属主动申领并提供证明材料。

政策导读

南京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申领(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转载)
适用范围 南京市
发文机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转载)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6-05-22
执行日期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在职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法定遗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可依法继承;丧葬补助金按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核发。
原文链接 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605/t20260522_5844936.html

江苏省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适用范围 江苏省
发文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发文日期 2021-11
执行日期 2022-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明确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等核心制度,是南京执行参保待遇政策的基本依据。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5/content_5714104.htm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2018-12-29修正)
重点内容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常见问题 FAQ

Q: 南京在职参保人和退休人员去世,家属能领的待遇一样吗?
A: 丧葬补助金计发口径相同,均按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核发;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等情况计发,在职与退休有差异,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承(来源:http://www.njlh.gov.cn/lhqrmzf/202605/t20260522_5844936.html)。

Q: 南京丧葬补助金大概能领多少钱?
A: 以死亡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2倍。参考2024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73元、月均约5514元,测算约11029元,实际以死亡上年度官方数据为准(来源:https://jszd.stats.gov.cn/TrueCMS/gjtjjjsdczd/2024cxrmshzb/content/770530c1-e4b1-44d0-a5cd-d75e03665c83.html)。

Q: 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A: 继承人持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依法一次性支付。

关于南京养老金发放与资格认证,请参考《南京养老金每月几号发放?异地居住怎么领钱、怎么认证全解答》。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备齐死亡证明、死者社保卡、继承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遗属待遇申领申请;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为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电话025-86590902。
步骤2:同步申请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确认继承人账户信息,由经办机构核定发放至指定账户。
步骤3:审核通过后关注到账,金额有疑问可拨025-86590902或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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