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城市
切换省份...
汇聚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打造专业HR网上服务系统平台
人社12333LOGO

双鸭山参保人去世后家属能领多少钱?遗属待遇标准与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08 18:35:43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您是双鸭山参保人员家属,亲人去世后不仅要处理后事,还要办社保手续。不少家属反映不知道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有哪些、能领多少钱、去哪办。双鸭山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底怎么算?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本文3分钟讲清遗属待遇标准和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双鸭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或退休人员遗属、法定继承人
核心结论 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关键数据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9-24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3分钟帮你理清双鸭山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从金额计算到办理流程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了解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1.1 死亡待遇的政策依据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法定权益,双鸭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标准执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这意味着什么:参保人去世后,家属不是只能拿回个人账户里的钱,还能领到一笔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用于减轻后事负担。关键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不要错过。

1.2 不及时办理的影响

很多家属在亲人去世后忙于后事,忽略了社保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申领和养老金停发手续,可能导致养老金多发被追回,或遗属待遇迟迟无法到账。建议在办理完后事后尽快到社保窗口办理。

二、哪些人可以领取死亡待遇

2.1 遗属待遇领取人群

双鸭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以申领遗属待遇。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适用,计算方法相同,仅抚恤金月数根据缴费年限或领取年限有所区别。

2.2 领取条件与前提

领取遗属待遇须满足:一是死者生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正常参保或退休状态;二是死亡原因为因病或非因工(因工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三是由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2.3 不能领取的情形

因工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亡待遇,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参保人员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且未清理的,须先办理关系清理再申领待遇。个人账户已结清或退保的人员,不再享受遗属待遇。

三、双鸭山死亡待遇怎么算、怎么办

3.1 遗属待遇计算对比表

待遇项目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计算基数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同左 全省统一
抚恤金 缴费满15年发9个月,每多1年加1个月,最多24个月 按在职标准确定后,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不少于9个月 全省统一
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继承人 未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个人账户实际余额

3.2 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死亡证明 1份 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人身份证 1份 法定继承人本人 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或银行卡 1份 继承人本人名下 用于接收待遇
与死者关系证明 1份 户口本、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 证明继承关系

3.3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准备好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与死者关系证明等材料。可提前拨打0469-4468071咨询材料细节。

第2步:提交申请
线下到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或社保分中心(尖山区九阳路47号一楼)提交申请。也可通过双鸭山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我要办"栏目办理离退休死亡清账。

第3步: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划入继承人指定银行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并结算。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核发业务,地址为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咨询电话0469-4468071。

3.4 真实案例:在职参保人员因病去世

刘长河今年52岁,是双鸭山某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费20年,2026年初因病去世。家属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到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遗属待遇申领。经核算,家属领取了丧葬补助金4000元、抚恤金6000元,同时继承了刘长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全部款项在审核通过后划入家属银行卡。

四、待遇有没有到账怎么查、失败怎么办

4.1 待遇发放查询方式

提交申请后,可拨打0469-4468071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待遇款项划入继承人指定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可通过银行手机APP或ATM查询到账情况。如对金额有疑问,可到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9楼双鸭山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469-6698019。

4.2 办理失败的常见原因

材料不全是最常见的退回原因,尤其是缺少与死者关系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继承人不明确的(如有多个法定继承人),需提供继承公证或全部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建议办理前先电话确认材料清单。

4.3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含个人缴费本息)可以依法继承。退休人员已领取部分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中未领完的余额同样可以继承。继承金额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后与遗属待遇一并发放。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一:退休后去世就没有任何待遇了

纠正: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同样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只是抚恤金月数会根据已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相应减少,但最低不少于9个月。个人账户未领完的余额也可以继承。

5.2 误区二:抚恤金所有人都一样多

纠正:抚恤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在职人员缴费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增加1个月,最多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越高。

5.3 误区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继承

纠正:《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中未领取完的储存额都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政策导读

双鸭山市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适用范围 双鸭山市
发文机构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11-15
执行日期 2024-11-15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明确双鸭山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一科负责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办公地点为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9楼,联系电话0469-6698019。
原文链接 http://shuangyashan.gov.cn/sys/7995579a557a49c599e0914b2887a811/202411/c07_216279.shtml

黑龙江省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关于确定202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适用范围 黑龙江省
发文机构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黑人社函〔2025〕611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执行日期 2026-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2026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705元,缴费基数下限4623元/月,上限23115元/月。
原文链接 https://hrss.hlj.gov.cn/hrss/c111741/202507/c00_31860760.shtml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2018-12-29修正)
重点内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常见问题 FAQ

Q: 双鸭山在职死亡和退休死亡的遗属待遇一样吗?
A: 计算方法相同,均为丧葬补助金加抚恤金。区别在于抚恤金月数:在职人员按缴费年限确定(满15年发9个月,每多1年加1个月),退休人员按在职标准确定后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少于9个月。

Q: 双鸭山办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去哪个窗口?带什么材料?
A: 到双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电话0469-4468071)或社保分中心(尖山区九阳路47号一楼)办理。需携带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与死者关系证明。

Q: 双鸭山参保人去世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大概能领多少钱?去哪咨询?
A: 以双鸭山常见标准为例,丧葬补助金约4000元、抚恤金约6000元(具体金额按缴费年限核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一并继承。家属可到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469-4468071)办理申领,政策咨询可到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9楼双鸭山市人社局(电话0469-6698019)。

延伸阅读: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请参考《双鸭山养老金资格认证怎么操作》;关于养老金计算方法,请参考《双鸭山养老金怎么算》。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家属在办理完后事后,尽快携带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到尖山区西平行路226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469-4468071)办理遗属待遇申领。
步骤2:办理前拨打0469-4468071确认最新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也可通过双鸭山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我要办"在线办理离退休死亡清账。
步骤3:审核通过后留意继承人银行卡到账情况,如有疑问到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8-9楼双鸭山市人社局(电话0469-6698019)咨询。

返回网站首页 本文来源:
热点文章
社保百科
财税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