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承德参保人员家属,不少人反映亲人去世后不知道该先办什么、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是不是一回事、需要哪些材料,担心漏办或多跑。承德遗属待遇到底怎么分步申领?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本文为您提供一份可操作的办事指南。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承德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 核心结论 | 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加抚恤金)与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是两项独立权益,可同时申领,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关键数据 | 丧葬补助金约7601.66元、抚恤金3至24个月、退休人员最低9个月、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继承免税、缴费不满5年不超过个人缴费之和 |
3分钟帮你理清承德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继承全流程,从材料准备到到账确认全覆盖。
一、为什么遗属待遇必须分步办理(权益构成与漏办损失)
1.1 政策出台背景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这两项权益分别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资金来源不同,申领流程也需分别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意味着什么:您的亲人在承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到两笔钱:一笔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统筹基金支付),另一笔是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从个人账户支付)。这两项是独立的权益,需要分别申请,不能只办一项就以为全部办完了。
1.3 漏办或迟办的后果
- 漏办个人账户继承:只申领了遗属待遇而忘记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个人缴费8%加利息)可能长期未领取
- 迟办影响养老金停发:未及时通知社保部门参保人去世,养老金可能继续发放,后续需要追回,给家属带来麻烦
- 材料丢失影响办理:时间过长可能导致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丢失,增加办理难度
- 错过申领时限:建议在亲人去世后尽快办理,避免因超过规定时限影响领取
二、哪些承德家属可以申领遗属待遇和继承个人账户(申领人与条件)
2.1 遗属待遇申领人
参加承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在职职工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领遗属待遇。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
2.2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人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继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3 不适用情形
- 因工死亡:因工死亡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申领工亡待遇,不适用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办法
- 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企业职工遗属待遇办法
- 累计缴费不足5年:遗属待遇标准不超过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可能低于标准计算值
- 参保人已退保:已办理退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再享受遗属待遇
三、承德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分步办理指南(材料、流程、渠道与案例)
3.1 所需材料清单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适用事项 |
|---|---|---|---|
| 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 | 各1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遗属待遇加个人账户继承 |
| 死亡证明 | 1份 | 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 遗属待遇加个人账户继承 |
| 申领人身份证 | 1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遗属待遇加个人账户继承 |
| 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 | 1份 | 户口本、结婚证等 | 遗属待遇加个人账户继承 |
| 申领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 1份 | 复印件 | 遗属待遇加个人账户继承 |
| 遗嘱或继承公证书 | 1份 | 如有遗嘱需提供 | 个人账户继承 |
3.2 分步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通知社保部门停发养老金
亲人去世后,家属应第一时间通知社保部门停发养老金,避免多发后追回。可拨打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314-2027363或12333热线告知。
第2步:准备申领材料
整理死亡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以及申领人的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如有遗嘱,还需准备遗嘱或继承公证书。
第3步: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到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或死亡人员参保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同时提交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在职职工死亡的,也可由原工作单位协助办理。
第4步: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缴费记录、死亡信息和继承关系,分别核定遗属待遇标准和个人账户余额,审核通过后将两项待遇一次性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咨询渠道: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办理进度和材料清单。
线下办理渠道: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 | 0314-2027363、0314-2021362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季下午14:30-17:30) | 市内乘公交至清风西街附近 |
|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 双桥区钟鼓楼西组团1-105.108号 | 0314-2029100 | 秋冬春季8:30-12:00,13:30-17:30;夏季8:30-12:00,14:30-17:30 | 乘1路、7路、6路、13路在火神庙站下车 |
|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 各区县人社大厅 | 12333 | 各区县办公时间 | 参保地所在区县 |
渠道选择建议:家属在悲痛期建议先拨打0314-2027363或12333热线确认材料清单和办理地点,再携带齐全材料到市社保局窗口一次性办理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两项业务,避免来回奔波。
3.4 真实案例计算
案例:陈先生,承德市企业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25年,已领取养老金3年,2025年因病去世,个人账户余额约35000元。家属申领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
计算过程:
- 丧葬补助金 = 2024年河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2 = 3800.83元 × 2 = 7601.66元
- 抚恤金(在职标准):缴费25年 = 9个月(15年基准)+ 10个月(超出10年)= 19个月
- 抚恤金(退休调整):已领养老金3年,19个月 - 3个月 = 16个月(不低于最低9个月)
- 抚恤金金额 = 3800.83元 × 16 = 60813.28元
- 遗属待遇合计 = 7601.66元 + 60813.28元 = 68414.94元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 3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家属可领取总额 = 68414.94元 + 35000元 = 103414.94元
若陈先生为在职人员(未领取养老金),抚恤金按在职标准19个月计算 = 3800.83 × 19 = 72215.77元,遗属待遇合计 = 7601.66 + 72215.77 = 79817.43元。
遗属待遇与个人账户继承对比表:
| 对比项 | 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加抚恤金)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加利息) |
| 计算方式 | 丧葬补助金2个月收入加抚恤金3至24个月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 申领条件 | 因病或非因公死亡 | 参保人死亡 |
| 是否缴税 | 不缴税 | 不缴税 |
| 可否同时申领 | 可以,与个人账户继承独立 | 可以,与遗属待遇独立 |
四、承德遗属待遇到账查询与继承异常处理(结果验证与失败补救)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提交申请后,家属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审核进度和到账情况:
- 拨打承德市社保局业务二科电话0314-2031051(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查询遗属待遇核定进度
- 拨打承德市社保局业务一科电话0314-2020501(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查询个人账户继承进度
- 拨打全国统一社保热线12333咨询
- 到提交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查询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将一次性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或社保卡关联银行账号。家属可在到账后分别核对:丧葬补助金是否约7601.66元,抚恤金月数是否与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对应,个人账户余额是否与账户累计储存额一致。如对金额有异议,可携带核定单到市社保局业务二科(0314-2031051)申请复核。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 材料不全:缺少死亡证明或关系证明,需补充后重新提交;个人账户继承如有遗嘱需提供遗嘱或继承公证书
- 继承关系有争议:多个继承人对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有争议的,需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确定继承人,再办理继承手续
- 参保信息异常:死亡人员存在多地参保未合并的情况,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后再申领
- 养老金未及时停发:未及时通知社保部门导致养老金多发的,需配合社保部门退回多发部分
- 缴费不足5年待遇封顶: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遗属待遇不超过个人缴费之和,如对计算有疑问可到市社保局咨询
提醒:承德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15日至20日统一发放,亲人去世后家属应及时通知社保部门停发养老金,避免多发后追回的麻烦。
五、承德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抚恤金所有家属都能领一份
纠正:抚恤金不是所有家属各领一份,而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统一申领,一次性发放给申领人,由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分配。抚恤金的金额根据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在职)或领取养老金年限(退休)计算,与家属人数无关。
5.2 误区2:个人账户继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账户余额是参保人生前个人缴费部分(8%)加上记账利息积累而成,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继承时免税。
5.3 误区3: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只能二选一
纠正: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加抚恤金)与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是两项独立的权益,资金来源不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家属可同时申领,互不冲突。很多家属只知道申领遗属待遇,忘记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导致个人账户中的钱长期未领取。建议在办理遗属待遇时一并申请个人账户继承。
政策导读
承德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机构信息公示 |
|---|---|
| 适用范围 | 承德市 |
| 发文机构 |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字号 | 经办机构信息公示 |
| 发文日期 | 2019-12-23 |
| 执行日期 | 2019-12-23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地址为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企业参保登记窗口设在四楼经办服务大厅,电话0314-2027363、0314-2021362,业务一科电话0314-2020501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业务二科电话0314-2031051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受理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s://rsj.chengde.gov.cn/art/2019/12/23/art_584_183090.html |
河北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实施办法 |
|---|---|
| 适用范围 | 河北省 |
| 发文机构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
| 发文字号 | 冀人社字〔2021〕相关文件 |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河北省执行国家统一遗属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按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计发,抚恤金按缴费年限3-24个月计发,2024年河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10元 |
| 原文链接 | https://rst.hebei.gov.cn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 发文字号 | 人社部发〔2021〕18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6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3-24个月计发,退休人员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9/16/content_5637655.htm |
常见问题 FAQ
Q: 承德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到哪办?电话是多少?
A: 到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地址为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企业参保登记窗口在四楼,电话0314-2027363、0314-2021362。遗属待遇核定可咨询业务二科0314-203105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可咨询业务一科0314-2020501。也可到死亡人员参保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Q: 承德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要交税吗?
A: 可以依法继承,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携带死亡证明、申领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社保卡或银行卡,到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德市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电话0314-2027363)或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如有遗嘱需提供遗嘱或继承公证书。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发放至继承人账户。
Q: 承德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怎么算?最低多少个月?
A: 退休人员抚恤金以在职人员标准为基础,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在职人员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不满5年3个月,5至10年6个月,10至15年9个月,15年以上每满1年增1个月最高24个月。例如缴费25年对应19个月,已领养老金3年,则抚恤金为19减3等于16个月。
Q: 承德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是一回事吗?能同时领吗?
A: 不是一回事,可以同时申领。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约7601.66元)和抚恤金(3至24个月),从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是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加利息,从个人账户支付。两项权益独立,资金来源不同,家属可同时申领,建议在办理遗属待遇时一并申请个人账户继承,避免漏办。
关于养老保险死亡待遇计算,请参考《承德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详解》。
行动建议
步骤1:亲人去世后第一时间拨打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314-2027363(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通知停发养老金,避免多发后追回,同时咨询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继承所需材料清单。
步骤2:准备死亡证明、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申领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申领人银行卡,如有遗嘱准备遗嘱或继承公证书,到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电话0314-2027363)同时提交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请,两项权益可同时办理互不冲突。
步骤3:审核通过后留意银行账户到账情况,分别核对丧葬补助金(约7601.66元)、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核定)和个人账户余额三笔金额,如有异议拨打业务二科0314-2031051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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