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阜公积金〔2026〕16号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阜公积金〔2026〕16号
  • 发文单位: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6-04-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 生效日期: 2026-04-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减轻缴存人家庭还贷压力,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优化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人家庭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期已偿还本息总额。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情形的,不适用本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政策官方链接:关于优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vatar photo

关于作者: 人社12333

RS12333政策库提供最新社保、劳动法、企业合规等政策原文与专业解读,覆盖全国34个省市政策数据.权威人力资源政策查询平台

热门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 2025 人社12333HR政策库,传递社保政策法规HR社保知识学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