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阜公积金〔2026〕14号
- 发文单位: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6-04-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 生效日期: 2026-04-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适老化、便利化建设,满足缴存人家庭宜居改善需求,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人家庭既有多层住宅实施加装电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家庭实际分摊的加装电梯建设费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