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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育津贴能领多少?计发公式与12个月缴费等待期详解

发布时间:2026-08-23 00:31:09  来源:人社12333    采编:人社12333  背景: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榆林市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在职女职工
核心结论 按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计发,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2025年10月起直发个人银行账户
关键数据 12个月等待期;产假158天;10工作日到账;0912-3368181;榆市医保发2020年5号

榆林市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计发,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党政机关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不享受津贴。2025年10月起直发个人银行账户。

一、计发公式与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榆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榆市医保发〔2020〕5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 12 ÷ 365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明细

情形 产假天数 津贴支付方
顺产 98天 医保基金
难产(剖宫产) 98+15=113天 医保基金
多胞胎 98+15n(n=多胎数) 医保基金
陕西省奖励假 60天 用人单位全额发工资
合计(顺产) 158天

60天奖励假不由医保基金承担

陕西省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增加60天奖励假,由用人单位全额发放工资,不由医保基金承担。生育津贴仅计发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

二、12个月连续缴费等待期

榆林市12个月标准

榆林市规定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根据榆市医保发〔2020〕5号,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连续缴费满12个月是指从参保缴费之月起,中间不能有断月。

⚠️ 关键提醒:断缴后连续缴费时限重新计算。跨统筹区转移3个月内办理接续的,可连续计算缴费时间。

三、2025年10月起直发个人

2025年10月1日起,根据陕医保函〔2025〕188号,榆林市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榆林市通过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通过陕西医保APP线上申领,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直达个人账户。

四、榆林市"全链条"生育保障

2026年4月陕西省医保局报道

榆林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推进生育全周期医疗保障覆盖。榆林市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全链条"保障体系

阶段 保障内容 执行时间
孕前 提高职工生育门诊检查费用限额 持续执行
孕期 产前检查费用保障 持续执行
分娩 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已实施
产后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2025年10月
新生儿 零成本参保 2026年1月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 榆林市医保局电话:0912-3368181
  •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口岸联检大厦南楼六楼
  • 邮箱:ylsylbzj@163.com
  • 申领渠道:陕西医保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政策导读

榆林市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榆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适用范围 榆林市
发文机构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榆市医保发〔2020〕5号
发文日期 2020
执行日期 2020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女职工可享生育津贴,党政机关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不享受
原文链接 https://ybj.yl.gov.cn/zmhd/qzlyhf/202511/t20251106_2050109.html
政策名称 榆林市生育支持政策(二孩三孩补贴)
适用范围 榆林市
发文机构 榆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执行日期 2025-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二孩5000元三孩10000元生育补贴,至少一方落户满三年,子女户籍登记在榆林市
原文链接 https://yl.gov.cn/ywdt/ylyw/202501/t20250103_1950866.html
政策名称 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政策
适用范围 榆林市
发文机构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8-04
执行日期 2025-08-04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可领生育津贴,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由基金支付,不足12个月分娩后补满可补支
原文链接 https://ybj.yl.gov.cn/zmhd/qzlyhf/202511/t20251106_2050109.html

陕西省(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适用范围 陕西省
发文机构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5-25
执行日期 2022-05-25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符合政策生育增加60天奖励假,由用人单位全额发放工资;三孩增加15天产假
原文链接 建议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告为准
政策名称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的通知》
适用范围 陕西省
发文机构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陕医保函〔2025〕188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执行日期 2025-10-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银行账户,10个工作日内到账
原文链接 建议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
政策名称 《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
适用范围 陕西省
发文机构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陕医保办发〔2024〕5号
发文日期 2024
执行日期 2024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备案、结算等经办服务事项和流程
原文链接 建议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35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原文链接 建议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告为准
政策名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619号
发文日期 2012-04-28
执行日期 2012-04-28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原文链接 建议以国务院最新公告为准
政策名称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9〕10号
发文日期 2019-03-06
执行日期 2019-03-06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
原文链接 建议以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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