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定市公积金管发〔2026〕2号
- 发文单位: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6-04-0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甘肃省定西市
- 生效日期: 2026-04-0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
为进一步用好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住房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3月25日五届五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一、提取方面
1.新增“城市更新老旧住宅改造”提取
在本市购置2010年之前的自住住房(原则上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时间为准),因房屋结构加固、自主修缮更新或原拆原建等实施住房更新改造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新增“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
3.新增“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1万元。
4.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支持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或有自有住房但确需租房居住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最高可提取3万元。
5.扩大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范围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由“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扩大至“可同时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原则上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6.延长购房提取时限
购买本地住房的,提取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不限制提取频次;购买异地住房的保持3年不变,每年可提取1次。
7.延长大病提取时限
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由2年延长至5年。
二、贷款方面
1.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
支持国家生育政策,取消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限制。将“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调整为“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
2.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
优先保障首次住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在购房地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支持青年人购房
为吸引并留住青年人在定安居乐业,切实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在定西市域内就业,且毕业未超过3年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特殊政策:核定贷款额度不与个人缴存余额倍数挂钩,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即可申请。
4.提高贷款额度
结合我市实际房屋价格和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水平,将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引进人才、多子女家庭及劳模工匠按照相关政策相应提高至80万元;取得相关标识的装配式建筑及星级绿色建筑在相应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
请遵照执行。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