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其民生保障作用,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区实际,聚焦职工住房需求,近期出台三项惠民新政,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覆盖人群,加大对职工、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新政将于2026年4月13日起正式实施。
一、提升贷款额度,精准支持重点群体。新政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的缴存职工给予额度提升。对于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且征信良好的职工,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职工家庭提高至100万元。在此基础上,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和“柴达木英才”予以重点倾斜:
多子女家庭:二孩家庭单职工最高可贷90万元、双职工110万元;三孩家庭单职工最高100万元、双职工120万元。
“柴达木英才”:A类人才单职工最高110万元、双职工120万元;B类人才单职工最高100万元、双职工110万元;C类人才单职工最高9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二、新增物业费提取,减轻日常居住负担。为降低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成本,新政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户(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为3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社保卡或I类借记卡、身份证原件。
三、拓展提取用途,支持支付购房契税。为切实减轻职工购房初期的资金压力,新政允许购买自住住房(含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契税。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且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需保留1个月的汇缴额。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社保卡或I类借记卡、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次政策的优化调整,是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提升服务效能的具体举措,旨在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有效助力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居民获得感与幸福感。目前,中心相关部门及受托银行正加紧做好系统对接与业务培训,确保新政如期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