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中山市社保医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多少?申报指南详解!

来源:中山市统计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依据中统字〔2014〕54 号、中府〔2010〕52 号等文件)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中统字〔2014〕54 号、中府〔2010〕52 号、中府〔2010〕53 号、中府〔2013〕57 号

发文地区:中山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4-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中山市社保(养老、失业、工伤)及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模式迎来调整。本文整合核心政策要点、缴费标准、申报流程及咨询渠道,帮助参保单位和个人快速掌握要求,高效办理缴费业务。

一、2014 年中山市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多少?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原 2080 元调整至2240 元
  •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2200 元
  • 调整依据:2013 年度中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240 元,按照当地医保相关办法规定完成基数更新。

二、2014 年中山市社保(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有何调整?

  • 申报模式变化:原 “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申报基数” 调整为 “按各险种不同缴费基数分别申报、统一征收”。
  • 基数标准:未明确统一调整数值,参保单位需按各险种对应政策规定,如实申报职工个人实际工资对应的缴费基数。

三、社保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核心政策依据是什么?

  1. 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公布 2013 年度中山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中统字〔2014〕54 号)。
  2.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 号)。
  3. 《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3 号)。
  4. 《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3〕57 号)。

四、参保单位如何申报缴费?需准备哪些材料?

1. 申报时间

2014 年 7 月起,按新基数标准和申报模式完成月度缴费申报。

2. 申报渠道

  • 线下:前往中山市社保局各经办窗口现场申报。
  • 线上: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申报平台操作(按当地当年线上服务渠道要求执行)。
  • 咨询渠道:拨打 12366 税务服务热线或 12333 人社服务热线咨询详情。

3. 所需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参保职工工资报表及花名册。
  • 各险种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按社保局格式填写)。
  • 其他社保局要求的佐证材料。

五、2014 年中山市社保医保缴费比例有调整吗?

  • 无政策明确调整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仍按《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中原执行标准执行。
  • 参保单位需按 “新基数 + 原比例” 的计算方式,如实缴纳社保医保费用,确保缴费合规。

2014 年中山社保医保缴费核心数据汇总表

险种类型缴费基数(调整后)调整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2240 元 / 月原基数 2080 元,2014 年 7 月起执行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2200 元 / 月2014 年 7 月起正式生效
养老保险按险种规定申报原统一申报模式调整为单独申报
失业保险按险种规定申报与养老、工伤险分开申报,统一征收
工伤保险按险种规定申报需如实填报职工对应工资基数

Tags: 缴费基数,比例,中山市,2014 社保政策,中山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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