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昆山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4-12-01
原文链接:无
政策官方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围绕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的昆山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详细拆解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数标准、执行时间及相关要求,补充申报办事指南,帮助各类参保主体快速掌握政策要点、顺利办理缴费业务。
一、缴费基数调整核心 FAQ
1. 昆山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执行时间分几批?
调整分两批执行,时间节点明确:
- 首批执行时间:2014 年 12 月 1 日(覆盖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 第二批执行时间:2015 年 1 月 1 日(仅针对灵活就业人员)
2. 不同参保群体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各类参保主体的基数按险种划定,具体明细如下:
| 参保群体 | 险种 | 缴费基数标准 | 执行时间 | 
|---|---|---|---|
| 企业职工 | 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 上限 14496 元 / 月,下限 1800 元 / 月 | 2014-12-01 | 
|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 基本养老保险 | 统一 2100 元 / 月(固定标准) | 2014-12-01 | 
|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 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 下限 1800 元 / 月(按对应规则执行) | 2014-12-01 | 
| 灵活就业人员 | 基本养老保险 | 二档可选:1750 元 / 月、4832 元 / 月 | 2015-01-01 | 
| 灵活就业人员 | 基本医疗保险 | 维持 1530 元 / 月(无调整) | 2015-01-01 | 
3. 2014-2015 调整周期,昆山市社保缴费比例有变化吗?
原文未明确调整缴费比例,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比例,按昆山市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执行:
- 企业职工:单位与个人按对应险种固定比例分担缴费
-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规定比例由雇主与雇工共同缴纳
-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全部缴费比例,按选定基数核算费用
4. 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缴费基数有哪些要求?
- 企业需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在 1800 元 / 月(下限)至 14496 元 / 月(上限)之间如实申报。
-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养老保险基数固定为 2100 元 / 月,其他险种按下限 1800 元 / 月及以上申报。
-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从养老保险两档基数中自主选择,医疗保险基数按固定标准执行。
二、实用办事指南
1. 办理材料
- 企业申报:职工工资表、参保人员增减表、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个体工商户申报: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雇工工资证明、参保登记表。
-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银行卡(用于代扣缴费)、社保参保凭证(如有)。
2. 办理渠道
- 线下渠道: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各区镇社保经办服务窗口。
- 线上渠道: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对应政务服务平台(按当年开放功能操作)。
3. 办理流程
- 参保单位或个人确认自身参保类型及对应基数标准,准备齐全申报材料。
-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填写申报表格并加盖印章,灵活就业人员明确基数选择。
- 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报信息,或线下窗口递交材料,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 审核通过后,企业按核定金额缴纳单位及代扣的个人费用,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代扣协议或自主完成缴费。
Tags: 昆山市,社保,缴费基数,比例,2015 缴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