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镇江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多少?2015 年度政策标准 + 办事指南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镇江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聚焦 2015 年镇江市社保缴费政策,明确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与比例标准,同步提供参保登记、基数申报等实用办事指南,帮助快速掌握政策要点,高效办理社保业务。

一、社保缴费基数执行周期

  1. 时间范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调整依据: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 2013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832 元,按 300%(14496 元)和 60%(2899 元)设定理论上下限。结合本地实际,最终确定企业职工下限为 2432 元,灵活就业人员下限为 2432 元。

二、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参保群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医疗 / 工伤 / 失业 /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2432 元 / 月14496 元 / 月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2432 元 / 月4832 元 / 月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

补充说明

  •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按 4832 元执行,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退休人员待遇同步调整。
  • 与周边城市相比,镇江市缴费基数和负担为全省最低地区之一,低于苏南、苏中,略高于苏北。

三、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险种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 20%+ 个人 8%20%(个人全额承担)
医疗保险单位 9%+ 个人 2.5%11.5%(个人全额承担)
失业保险单位 1.5%+ 个人 0.5%1.5%(个人全额承担)
工伤保险0.8%-2.4%(按行业分类)
生育保险按现行政策执行(原文未明确)

缴费示例

  • 企业职工月工资 3000 元,按基数 2432 元计算:
    • 养老保险:单位 2432×20%=486.4 元,个人 2432×8%=194.56 元
    • 医疗保险:单位 2432×9%=218.88 元,个人 2432×2.5%=60.8 元
  •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基数 2432 元:
    • 养老保险:2432×20%=486.4 元
    • 医疗保险:2432×11.5%=279.68 元

四、社保业务办理指南

1. 参保登记渠道

  • 线上办理:2015 年已开通网上社保服务大厅,支持企业通过 CA 认证申报缴费基数,个人可查询社保信息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线下办理:镇江市及各区社保局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2. 所需材料

  • 企业参保:营业执照副本、职工工资表、参保人员花名册、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照片(1-2 张)。

3. 办理流程

  1. 企业申报:提交材料→社保部门审核→按核定基数缴费。
  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交材料→窗口审核录入→选择缴费基数→通过银行或线上渠道缴费。

五、政策背景与调整意义

  1. 调整背景:2013 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4832 元,按常规应设定下限 2899 元,但考虑到镇江市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较多,经省授权将下限降至 2432 元,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
  2. 政策意义:调整后综合全年缴费计算,镇江市社保负担低于苏南、苏中城市,略高于苏北,既保障社保基金可持续性,又提升企业和个人参保积极性。

提示:2015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已明确,建议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核对缴费金额,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镇江市人社局服务热线 12333。

Tags: 镇江市,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2015 社保政策,灵活就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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