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蚌埠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6-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蚌埠社保缴费基数正式调整,最低标准涨至 2849 元 / 月!本文聚焦基数上下限、企业与个人缴费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标准,附政策解读与办事指南,帮你快速摸清缴费关键信息。
一、2016 蚌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依据是什么?
调整依据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的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6974 元;
- 月平均工资 4748 元,以此为基准核算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为 300%、下限为 60%)。
二、2016 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 项目 | 2016 年标准(元 / 月) | 2015 年标准(元 / 月) | 涨幅(元 / 月) |
|---|---|---|---|
| 缴费基数上限 | 14244 | 13098 | 1146 |
| 缴费基数下限 | 2849 | 2620 | 229 |
| 注:基数上下限按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 4748 元的 300%(14244 元)、60%(2849 元)核定。 |
三、基数调整后,企业和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多缴多少?
按现行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按 0.5% 计算),调整后企业与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金额及涨幅如下:
| 缴费主体 | 月最低缴费金额(元) | 较去年同期增加(元) | 包含项目说明 |
|---|---|---|---|
| 企业 | 836.82 | 28.72 | 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含大病救助金企业部分 10.6 元 |
| 职工个人 | 305.15 | 25.05 | 含个人应缴各险种费用,含大病救助金个人部分 6 元 |
| 补充:2016 年大病救助金统一调整为 16.6 元 / 月(企业 10.6 元 + 个人 6 元)。 |
四、2016 蚌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有何变化?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 险种 | 缴费档次 | 2016 年标准(元 / 月) | 较去年同期增加(元) |
|---|---|---|---|
| 养老保险 | 低档 | 570 | 46 |
| 养老保险 | 高档 | 950 | 76 |
| 医疗保险 | 统一标准 | 187.6 | 15.6 |
| 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包含大病救助金 16.6 元 / 月。 |
五、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有哪些核心规则?
-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基数上限 14244 元 / 月的,按上限核定缴费基数;
-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基数下限 2849 元 / 月的,按下限核定缴费基数;
- 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按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如实核定缴费基数;
- 用人单位需按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为职工足额申报缴纳社保费用。
六、本次社保调整的政策解读是什么?
- 基数上涨逻辑:缴费基数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随经济发展合理上调,保障参保人员未来社保待遇水平;
- 涨幅温和原因:2016 年社保缴费比例同步下调,有效对冲了基数上涨带来的缴费压力,整体涨幅低于往年;
- 覆盖群体全面:调整范围涵盖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兼顾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能力与权益保障。
七、实用办事指南
- 社保查询:可通过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线下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查询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记录及账户信息;
- 基数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影响职工社保权益;
- 灵活就业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档次选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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