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蚌埠社保缴费基数 7 月起调整?最低标准、缴费变化全解答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蚌埠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6-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蚌埠社保缴费基数正式调整,最低标准涨至 2849 元 / 月!本文聚焦基数上下限、企业与个人缴费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标准,附政策解读与办事指南,帮你快速摸清缴费关键信息。

一、2016 蚌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依据是什么?

调整依据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的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1.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6974 元;
  2. 月平均工资 4748 元,以此为基准核算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为 300%、下限为 60%)。

二、2016 蚌埠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项目2016 年标准(元 / 月)2015 年标准(元 / 月)涨幅(元 / 月)
缴费基数上限14244130981146
缴费基数下限28492620229
注:基数上下限按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 4748 元的 300%(14244 元)、60%(2849 元)核定。

三、基数调整后,企业和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多缴多少?

按现行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按 0.5% 计算),调整后企业与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金额及涨幅如下:

缴费主体月最低缴费金额(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元)包含项目说明
企业836.8228.72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含大病救助金企业部分 10.6 元
职工个人305.1525.05含个人应缴各险种费用,含大病救助金个人部分 6 元
补充:2016 年大病救助金统一调整为 16.6 元 / 月(企业 10.6 元 + 个人 6 元)。

四、2016 蚌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有何变化?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险种缴费档次2016 年标准(元 / 月)较去年同期增加(元)
养老保险低档57046
养老保险高档95076
医疗保险统一标准187.615.6
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包含大病救助金 16.6 元 / 月。

五、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有哪些核心规则?

  1.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基数上限 14244 元 / 月的,按上限核定缴费基数;
  2.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基数下限 2849 元 / 月的,按下限核定缴费基数;
  3. 工资收入在上下限之间的,按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如实核定缴费基数;
  4. 用人单位需按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为职工足额申报缴纳社保费用。

六、本次社保调整的政策解读是什么?

  1. 基数上涨逻辑:缴费基数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随经济发展合理上调,保障参保人员未来社保待遇水平;
  2. 涨幅温和原因:2016 年社保缴费比例同步下调,有效对冲了基数上涨带来的缴费压力,整体涨幅低于往年;
  3. 覆盖群体全面:调整范围涵盖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兼顾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能力与权益保障。

七、实用办事指南

  1. 社保查询:可通过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线下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查询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记录及账户信息;
  2. 基数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职工缴费基数申报,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影响职工社保权益;
  3. 灵活就业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档次选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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