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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地区:石家庄市
类别: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生效日期: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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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石家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随全省社平工资上调同步调整,涉及缴费上下限、核定方式及工亡待遇变化。本文以 FAQ 形式梳理核心信息,帮企业快速掌握缴费规则,职工明晰权益保障。
1. 2015 年石家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14 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46239 元,折合月均 3853.25 元,以此为基数确定缴费上下限:
| 缴费基数类型 | 计算标准 | 具体金额(月) |
|---|---|---|
| 最低缴费基数 | 全省月社平工资的 60% | 2311.95 元 |
| 最高缴费基数 | 全省月社平工资的 300% | 11559.75 元 |
政策解读:此次基数调整源于全省社平工资的自然增长,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设定既保障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也兼顾了不同工资水平企业的缴费压力。
2. 2015 年石家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 现有参保职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申报。
- 2015 年新参保职工:可按最近月份的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
- 基数核定规则:职工个人工资低于 2311.95 元的,按最低基数缴费;高于 11559.75 元的,按最高基数缴费;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 执行时间:2015 年 7 月起,石家庄已按新基数核定企业缴费数额。
3. 工伤保险费用由谁缴纳?缴费规则有何政策调整?
- 缴费主体: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 省级统筹政策:2014 年起河北省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 “六统一”(制度政策、缴费管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及信息系统统一)。
- 缴费计算方式:用人单位缴费数额 =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 单位缴费费率。
办事指南:企业需在基数调整后,按最新工资总额及职工工资情况如实申报,确保缴费基数核定准确,避免因申报不实影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4. 2015 年石家庄工亡待遇有哪些调整?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计发,2015 年标准为 28844 元 ×20 倍 = 57.688 万元,较 2014 年的 53.91 万元增加 3.778 万元。
- 丧葬补助金:石家庄执行标准为 6 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发放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根据亲属情况确定。
政策解读: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体现 “同命同价” 原则,此次待遇上调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亡职工家属的保障力度。
5. 参保单位需重点关注哪些事项?
- 及时完成基数申报:2015 年 7 月起已按新基数执行,企业需核对本单位职工工资申报情况,确保缴费准确。
- 遵守省级统筹规则:缴费基数核定需统一使用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得自行参照其他标准。
- 保障职工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全部职工(含雇工)参保缴费,确保职工发生工伤时能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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