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 年 7 月
发文字号:无官方公开文件号
发文地区:郑州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为帮助郑州参保人员清晰掌握 2015 年 7 月 – 2016 年 6 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本文详细解答缴费基数确定依据、上下限标准、缴费金额计算及单位申报规则等核心问题,助力准确申报社保缴费,保障个人权益。
一、郑州 2015-2016 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最低缴费基数 (下限):2463.95 元 / 月
最高缴费基数 (上限):12319.75 元 / 月
确定依据:以 2014 年郑州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9279 元 (月均 4106.58 元) 为基准,按下限为平均工资 60%、上限为平均工资 300% 计算得出。
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具体缴费金额如下:
| 缴费基数类型 | 月缴费基数 (元) | 个人月缴费额 (元) | 计算方式 | 
|---|---|---|---|
| 最低标准 | 2463.95 | 197.12 | 2463.95×8% | 
| 实际工资 (介于上下限间) |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本人工资 ×8% | 按实际工资计算 | 
| 最高标准 | 12319.75 | 985.58 | 12319.75×8% | 
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申报规则是什么?
单位缴费比例:20%(注:2016 年 5 月起调整为 19%,但本缴费年度仍按 20% 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缴费基数确定规则:
-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 若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 若单位工资总额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按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社保年检时将对差额进行补征
四、政策执行时间与适用范围?
执行时间: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社保缴费年度)
适用范围:郑州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
五、政策要点与注意事项
- 基数申报原则:企业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下限仅为 “底线”,不得随意降低申报标准
- 双基数征收:从 2015 年 7 月起,郑州市实行养老保险 “双基数” 征收模式,既约束企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又保障职工权益不被侵害
- 基数调整周期: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为一个社保缴费年度,郑州市会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下一年度缴费基数标准
六、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查询与确认方式
参保职工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www.zzrsj.gov.cn)
-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
- 社保咨询热线:12333
- “郑好办”APP 社保查询功能
特别提醒:若发现企业未按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可向郑州市社保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以上标准仅适用于 2015 年 7 月 – 2016 年 6 月社保缴费年度,2016 年 7 月起将依据 2015 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2987 元) 重新调整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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