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04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宜兴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5 年宜兴市社保缴费基数依据江苏省统一政策进行调整,涉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项标准。本文以结构化问答形式梳理核心内容,帮助参保人员快速掌握缴费规则与待遇要点。
一、2015 年宜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单位职工:
-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5446 元,下限为 2550 元宜兴市人民政府。
- 基数确定规则: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高于上限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按下限计缴;单位缴费基数不低于职工个人基数之和。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设置七档可选基数:档次月缴费基数(元)一档2550二档2991三档3375四档3832五档4273六档4832七档15446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缴费基准数如何规定?
-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为 5149 元 / 月宜兴市人民政府。
- 最低缴费系数基准数:计算最低缴费系数时,以 3089 元 / 月为基准宜兴市人民政府。
三、社保缴费比例及金额如何计算?
(一)单位职工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21%,个人缴纳 8%。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9%,个人缴纳 2%+10 元大病统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2%,个人缴纳 1%。
-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 0.5%,个人不缴。
-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8%,个人不缴。
示例:
若职工月工资为 3000 元(低于下限 2550 元),则按 2550 元基数缴费:
-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2550×8% = 204 元
-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2550×2% + 10 = 61 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按 20% 比例缴纳,可选择七档基数宜兴市人民政府。
- 医疗保险:参考无锡市政策,费率约为 11.2%(具体以宜兴市规定为准)。
示例:
选择四档基数 3832 元:
- 养老保险月缴:3832×20% = 766.4 元
- 医疗保险月缴(参考):3832×11.2% ≈ 429.2 元
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从何时开始执行?
- 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基数宜兴市人民政府。
- 特殊说明:2015 年 7 月 1 日前已按旧基数缴费的参保人,无需补缴差额,系统自动按新基数调整后续缴费宜兴市人民政府。
五、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 计发基数:以人社部门核定的退休养老金为基数,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 元),则按 4366 元执行宜兴市人民政府。
- 调整时间: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基数宜兴市人民政府。
六、社保待遇支付中的平均工资口径是什么?
各项社保待遇支付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统一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4 年度该标准为 52388 元 / 年(4366 元 / 月)宜兴市人民政府。
七、政策依据与执行要求
- 政策文件:《关于发布 2015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0 号)宜兴市人民政府。
- 执行要求:
- 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总额,严禁瞒报、漏报。
-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宜兴市人民政府。
八、常见问题解答
Q:单位职工若工资低于下限,是否影响养老金待遇?
A:按下限缴费会导致个人账户积累较少,退休后养老金相应降低。建议在职期间尽量提高缴费基数。
Q: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中途变更缴费档次?
A:当年缴费档次选定后,原则上不可变更。如需调整,可在次年基数申报期(通常为 6-7 月)重新选择。
Q:社保断缴有何影响?
A: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影响养老金计算。断缴后可补缴,但需承担滞纳金。
九、咨询与办理渠道
- 官方咨询:拨打宜兴市人社局服务热线 0510-12333。
- 办理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 68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
- 政策查询:登录宜兴市人民政府官网(www.yixing.gov.cn)查看最新通知。
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应及时关注缴费基数调整动态,确保社保账户资金充足,避免因欠费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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