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多少?基数调整与补缴指南详解!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01

发文字号:烟人社〔2015〕135 号

发文地区:烟台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聚焦 2015 年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执行规则、补缴要求及缴费比例,搭配实用办事指南与政策解读,帮助企业和参保人快速理清要点,顺利完成社保缴费。

一、2015 年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参保类型月最低缴费基数(元)月最高缴费基数(元)适用险种核心
企业职工262313115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五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26234372基本养老保险

基数依据: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 2014 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算,覆盖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体。

二、2015 年烟台社保缴费比例(通用标准)

险种缴费主体缴费比例资金去向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统筹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8%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7%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2%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单位1.5%统筹基金
失业保险个人0.5%统筹基金
工伤保险单位0.2%-1.9%统筹基金(按行业风险)
生育保险单位0.9%统筹基金

注: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20%(12% 计入统筹基金,8% 计入个人账户),医保可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对应比例缴纳。

三、基数调整执行细则

1. 执行时间安排

  • 6 月份:暂按企业原基数征缴社保费,不做调整。
  • 7 月份起:正式按新基数(2623 元 – 13115 元 / 月)征缴,同时补缴 1-6 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

2. 基数调整办理方式

  • 最低基数调整:6 月 15 日社保费银行划款结束后,社保中心统一调整,企业无需主动申报。
  • 最高基数调整:涉及的参保单位需填写基数申报材料,经职工签字确认后,到所属区社会保险服务厅窗口办理。

3. 补缴特殊规则

  • 1-6 月份基数差额补缴免收利息、滞纳金,仅需补缴本金。
  • 逾期未缴或划款失败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影响参保权益。

四、参保缴费办理指南

(一)企业办理

  • 办理渠道:所属区社会保险服务厅窗口、烟台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
  • 所需材料:基数申报表格(职工签字确认版)、工资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关键提醒:开通 “财税库银” 划款的企业,需提前测算 7 月应缴总额(含当月保费 + 1-6 月差额),确保划款账户资金足额、授权额度充足。

(二)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 办理渠道: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 居住证、参保登记表(现场填写)。
  • 缴费方式:可选择银行代扣、现场缴费(现金 / 银行卡),需在 7 月前完成基数确认及差额补缴。

五、政策解读与常见问题

(一)基数调整背景

因 2014 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为避免企业因集中补缴资金压力过大,特设置 6 月过渡期,体现政策执行的灵活性。

(二)常见问题解答

Q:企业未及时足额存入资金导致划款失败,会有什么影响?

A: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同时可能影响职工社保缴费到账记录,进而影响医保报销、养老金累计等权益。

Q: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数调整也按这个时间执行吗?

A:是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样 7 月起按新基数(2623 元 – 4372 元 / 月)缴费,同步补缴 1-6 月差额,办理方式与企业不同,需自行到窗口确认。

Q:职工工资低于 2623 元 / 月,按什么基数缴费?

A:统一按最低缴费基数 2623 元 / 月缴纳,社保中心会自动调整,无需企业单独申请。

六、数据来源与政策时效

  • 数据依据:烟台市人社局《关于公布 2015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烟人社〔2015〕135 号)。
  • 政策时效:2015 年全年有效,基数调整及补缴规则仅适用于 2015 年度社保缴费。

重要提醒:请企业和参保人务必在 7 月划款日前完成资金准备与基数确认,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或影响社保权益!

Tags: 缴费基数,比例,烟台市,2015 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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