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28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重庆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14/11-28/6825144.shtml
本文围绕 2015 年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调整细节展开,同时补充参保人群核定规则、办事流程等实用信息,帮助企业和个人快速掌握政策要点,高效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一、2015 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 核心核算依据:2015 年社保缴费基数暂按 2013 年度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252 元执行(2014 年度数据公布后按规定调整)。
- 城镇职工(单位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2756 元(4252 元 ×300%),下限为 2552 元(4252 元 ×60%)。
- 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在 2552 元(60%)至 4252 元(100%)之间自主选择,原缴费基数低于 60% 的,2015 年 1 月起统一调整为 2552 元。
二、2015 年重庆社保缴费比例有哪些调整?
2015 年重庆社保费率同步优化,核心险种缴费比例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特殊说明 |
|---|---|---|---|
| 基本养老保险 | 20%(困难企业降至 12%) | 8% | 计入个人账户 |
| 基本医疗保险 | 8% | 2% | 含大病统筹 |
| 失业保险 | 1% | 1% |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2% 统一费率 |
| 工伤保险 | 浮动费率(最高 6.6%) | 0% |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上限 |
| 生育保险 | 0.5% | 0% |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下调费率 |
三、不同参保人群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 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基数在 2552 元 – 12756 元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核定;超出上下限的,分别按上限或下限核定。
- 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无需绑定固定标准,调整后基数当年内不可变更。
- 特殊情况:困难企业、困难行业可执行 “低费基” 政策,单位最低缴费基数降至 1500 元 / 月(后续 2019 年调整)。
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办事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参保基数调整
- 办理时间:2014 年 11 月起区社保局受理,2015 年 1 月起新基数生效。
- 办理渠道: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区社保局现场办理。
-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证明(如有)。
(二)单位社保补缴补差
- 补差范围:2015 年 1 月起按新基数执行,基数调整前已缴费的需补足差额。
- 办理流程: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报,系统自动计算补差金额,核对后缴费即可。
五、2015 年重庆社保政策调整核心解读
- 基数上下限统一规范:取消原 40% 下限和 600% 上限标准,统一按社平工资 60%-300% 核定,降低高收入群体缴费压力。
- 费率优化减负: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下调,直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 个人参保更灵活:个人可根据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原低基数参保人员自动上调至最低标准,保障社保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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