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7-01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六安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4-08-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围绕 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六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展开,结合办事实用信息,帮助用户快速掌握政策要点,高效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一、核心政策 FAQ
1. 2015 年六安市社保缴费基数的执行周期和上下限是多少?
执行周期为 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依据《2014 年 7 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通知》核定。
- 缴费基数以 2013 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984 元为基准。
- 上限:职工月工资超过 3984 元的 300%(即 11952 元),按 11952 元核定。
- 下限:职工月工资低于 3984 元的 60%(即 2390 元),按 2390 元核定。
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是什么?
- 缴费费率固定为 20%,缴费基数可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100% 之间自主申报。
-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基数(元) | 月缴费金额(元) | 年缴费金额(元) |
|---|---|---|---|
| 60% | 2390 | 478.0 | 5736.0 |
| 70% | 2789 | 557.8 | 6693.6 |
| 80% | 3187 | 637.4 | 7648.8 |
| 90% | 3586 | 717.2 | 8606.4 |
| 100% | 3984 | 796.8 | 9561.6 |
3.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规则是怎样的?
- 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核定,即 2390 元。
- 缴费费率分两种:单建统筹模式费率 6%,统账结合模式费率 9%。
- 额外缴费:在职和退休个体缴费人员,每月需缴纳 12 元职工医疗救助金。
4. 未重新申报缴费基数的个体人员,默认缴费标准是什么?
已办理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个体社保缴费人员,若未主动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养老和医疗保险将按上一社保缴费年度选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自动确定。
二、政策解读
- 缴费基数核定逻辑: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设定上下限,既保障职工社保权益,又兼顾不同收入群体的缴费能力。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性:养老保险基数可自主选择 60%-100% 区间,医疗保险基数固定为下限,降低灵活就业群体的缴费压力。
- 代扣代缴便利规则:默认延续上一年度缴费标准,减少未及时申报带来的断缴风险,提升缴费便捷性。
三、办事实用指南
1. 办理渠道
- 线下: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指定合作银行网点。
- 线上:六安市政务服务网社保缴费专区(需完成实名认证)。
2.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无卡可现场办理)。
- 银行卡(用于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 缴费基数变更申请表(需变更基数时提供)。
3. 缴费方式
- 银行代扣:签订协议后,每月自动从绑定银行卡扣款。
- 现场缴费:携带材料到线下渠道窗口缴纳,支持现金、刷卡或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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