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4-12-30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广州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围绕 2015 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含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各险种缴费比例、申报规则及办理渠道展开,帮助参保单位和个人快速掌握政策核心,高效完成社保缴费相关业务。
1. 2015 年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何关键调整?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广州市 2014 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正式执行 2408 元(此前 2014 年 7-12 月过渡期按 2139 元执行)。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保持 13404 元(2014 社保年度调整后标准),缴费基数区间为 2408 元 – 13404 元。
2. 2014 社保年度广州市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 险种 | 缴费工资上限(元) | 缴费工资下限(元) | 执行时间 |
|---|---|---|---|
| 基本养老保险 | 13404 | 2408(2015.1.1 起);2139(2014.7-12 月) | 2014.7.1-2015.6.30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17424 | 3485 | 2014.7.1-2015.6.30 |
| 生育保险 | 17424 | 3485 | 2014.7.1-2015.6.30 |
| 工伤保险 | 17424 | 1550(2013 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 2014.7.1-2015.6.30 |
| 失业保险 | 17424 | 1550(2013 年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 2014.7.1-2015.6.30 |
3. 2015 年广州市社保各险种缴费比例是多少?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备注 |
|---|---|---|---|
| 基本养老保险 | 14% | 8% | 灵活就业人员按 20% 全额缴纳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8% | 2% | 含大病统筹补助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2015 年执行阶段性费率 |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按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个人不缴费 |
| 生育保险 | 0.85% | 0% | 个人不缴费 |
4.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选择社保缴费基数?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 2139 元 – 13404 元(全省 2013 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 4468 元的 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广州市 2013 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 5808 元计算。
- 自动默认规则:2014 社保年度未主动重新选择缴费基数的,系统默认按最低标准 2139 元执行。
- 调整方式:需变更缴费基数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5. 用人单位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有哪些要求?
- 申报依据:按职工 2013 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核定,原则上一年不变。
- 核定流程:用人单位自行核算 2013 年本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向职工公示后,通过地税网报系统申报。
- 时间要求:在 2014 社保年度(2014.7.1-2015.6.30)内完成申报,逾期按系统默认规则处理。
6. 社保缴费相关业务的办理渠道及咨询方式是什么?
办理渠道
- 用人单位:通过广州市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
- 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缴费基数需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缴费可通过地税指定渠道缴纳。
咨询方式
- 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广州地税专属,可咨询政策、缴费指引)。
- 现场咨询:广州市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7. 办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需准备哪些材料?
- 用人单位:单位公章、职工名册、2013 年度职工工资报表、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缴费基数时提供)。
- 其他材料:续缴人员需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新参保人员无需额外材料(身份证已完成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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