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8-29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南京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4-07-01
原文链接:无
政策官方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聚焦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南京市社保缴费政策,详细梳理不同区域缴费基数上下限、各险种缴费比例及费用标准,补充申报要求与实用办事流程,帮助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快速吃透政策要点、高效办结业务。
一、缴费基数相关 FAQ
1. 2014-2015 缴费周期,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南京市内所有参保企业、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2. 南京市不同区域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区别吗?具体标准是什么?
缴费基数下限按区域划分,上限全市统一,具体数据如下:
| 适用区域 | 缴费基数上限 | 缴费基数下限 |
|---|---|---|
| 南京市主城区(除溧水、高淳区) | 16200 元 / 月 | 2400 元 / 月 |
| 溧水区、高淳区 | 16200 元 / 月 | 2160 元 / 月 |
3. 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 2013 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832 元计算。
二、缴费比例及费用标准 FAQ
1. 2014-2015 缴费周期,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及费用是多少?
仅明确公布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 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 170 元(含 10 元大病救助费用)
- 失业保险:月缴费标准 48 元 / 人
2. 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有明确规定吗?
南京市明确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上述标准执行,职工个人与企业的具体缴费比例按国家及南京市现行社保政策执行,企业需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承担部分。
三、参保申报相关 FAQ
1. 企业申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需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严格按照对应区域的上下限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申报基数,确保参保权益合规。
2.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周期是固定的吗?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周期为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新周期基数标准会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及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并公布。
二、实用办事指南
1. 办理材料
- 企业申报: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籍证明)、银行卡(用于代扣缴费)。
2. 办理渠道
- 线下渠道:南京市及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社保经办服务窗口。
- 线上渠道: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我的南京” APP 社保业务板块(按当年开放功能操作)。
3. 办理流程
- 企业收集职工工资信息,按区域基数标准核算每位职工的缴费基数,完成申报表格填写与盖章。
- 灵活就业人员准备个人材料,确认缴费基数及险种选择。
- 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报信息或线下窗口递交材料,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 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或线上缴费平台缴纳费用,灵活就业人员签订代扣协议或自主缴费。
Tags: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比例,2015 缴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