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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积规〔2026〕4号 柳州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柳公积规〔2026〕4号
  • 发文单位: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6-04-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6-04-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从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政策规定继续执行,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政策原链接:http://zfg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zcwj/sjwj/202604/t20260413_3741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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