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济南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核心介绍 2015 年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缴费金额范围及关键注意事项,同时补充实用办事指引,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快速掌握政策要点,顺利完成社保缴费。
一、2015 年济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济南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 常规标准:统一以济南市社保缴费年度内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月缴费基数。
- 下限标准:收入水平较低的人员,可暂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作为月缴费基数。
二、2015 年社保缴费金额范围是多少?
结合缴费基数标准,2015 年济南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明确如下:
| 缴费基数标准 | 月缴费金额(元) |
|---|---|
|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下限) | 464.8 |
|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常规) | 774.6(上限) |
注:缴费金额已按对应基数核算,直接按此标准缴纳即可。
三、缴费过程中有哪些关键注意事项?
- 原缴费基数高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尽快联系所在代征机构。
- 务必在 2015 年 1 月申报缴费前,重新签订社会保险扣款协议。
- 未及时调整协议可能导致缴费基数超限,影响申报和扣款,进而造成社保缴费间断。
四、社保缴费办事指南(补充)
1. 办理渠道
- 线下:联系社保代征机构(如指定银行、社保经办网点)现场办理。
- 线上:通过济南市社保经办机构认可的线上缴费平台操作(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2.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社会保险扣款协议(如需重新签订);
- 个体工商户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适用)。
3. 办理流程
- 确认自身缴费基数选择(常规标准或下限标准);
-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代征机构或线上平台;
- 重新签订扣款协议(基数超限人员必办);
- 完成缴费申报并确保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Tags: 缴费基数,比例,济南市,2015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社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