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2025年宜春社保缴费方案的通知 人社12333 发布于 2025-01-24 评论(0) 阅读(153) 根据当地社保局的通知,本次调整情况如下: 宜春:自2025年1月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509元-17547元,大病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单位17.55元/月,个人11.7元/月,合计29.25元/月。 【宜春】关于确定2023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