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8-05-28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山西省
类别: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生效日期:2018-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8 年山西省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本文梳理具体标准、计算依据及实用指引,助参保人清晰掌握缴费规则。
1. 2018 年山西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2018 年山西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以 2017 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根据山西省统计局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告,2017 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61547 元,月平均工资为 5129 元,以此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及待遇计发标准。
2. 2018 年山西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18 年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设定如下:
- 下限:3077 元(即 2017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5129 元的 60%)
- 上限:15387 元(即 2017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5129 元的 300%)
职工实际缴费基数以本人 2017 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若工资低于 3077 元则按下限缴纳,高于 15387 元则按上限缴纳,介于两者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缴纳。
3.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哪些选择?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从以下两个基数中自主选择申报缴费:
- 3077 元(即 2017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 5129 元(即 2017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00%)
缴费比例统一为 20%,其中 8% 计入个人账户,12% 计入统筹基金。
4. 此次基数调整对参保人有什么影响?
- 待遇关联: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以 5129 元(2017 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基数合理设定有助于保障养老金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相匹配。
- 缴费灵活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双基数选择,既适应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能力,也满足高收入群体提高缴费档次、提升未来待遇的需求。
- 公平性保障:统一全省基数上下限,避免地区差异导致的缴费不公,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化。
5. 实用缴费指南
- 缴费时间:2018 年社保年度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参保单位需在 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年度内自主选择缴费时间。
- 缴费方式:企业职工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指定银行网点或线上渠道(如 “山西社保” APP)缴纳。
- 查询渠道: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12333 热线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缴费基数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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