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6-17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浙江省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6-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已调整,新基数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这次调整将影响全省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金额。以下详细介绍基数调整依据、具体标准及缴费计算方式。
一、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基数确定基准:以 2015 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1719 元(月均 4310 元)为计算基础浙江在线。
计算规则:
-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二、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 基数类型 | 计算方式 | 具体金额 (元 / 月) |
|---|---|---|
| 上限 | 4310 元 ×300% | 12,929 |
| 下限 | 4310 元 ×60% | 2,586 |
政策解读
社保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是为了保障社保制度的公平性:
- 上限防止高收入者过度提高缴费基数,确保养老金不会过度悬殊
- 下限保障低收入者能以合理负担参保,确保基本社保权益
三、2016-2017 年浙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1.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合计比例 |
|---|---|---|---|
| 养老保险 | 14% | 8% | 22% |
| 医疗保险 | 6%-11.5% | 2% | 8%-13.5% |
| 失业保险 | 0.5%-1.5% | 0.5% | 1%-2% |
| 工伤保险 | 0.3%-1.6% | 0% | 0.3%-1.6% |
| 生育保险 | 1% | 0% | 1% |
| 总计 | 22.8%-26.6% | 10.5% | 33.3%-37.1% |
注:各地市缴费比例可能有细微差异,以上为浙江省普遍标准浙江在线
2. 企业职工缴费金额示例(以最低基数 2,586 元计算)
| 险种 | 单位月缴费 (元) | 个人月缴费 (元) | 月缴费合计 (元) |
|---|---|---|---|
| 养老保险 | 2,586×14%=362.0 | 2,586×8%=206.9 | 568.9 |
| 医疗保险 | 2,586×10%=258.6 | 2,586×2%=51.7 | 310.3 |
| 失业保险 | 2,586×1%=25.9 | 2,586×0.5%=12.9 | 38.8 |
| 工伤保险 | 2,586×1%=25.9 | 0 | 25.9 |
| 生育保险 | 2,586×1%=25.9 | 0 | 25.9 |
| 总计 | 698.3 | 271.5 | 969.8 |
四、2016-2017 年浙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1.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范围
- 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300% 范围内自选,即3,448 元 – 12,929 元 / 月
- 医疗保险:一般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即4,310 元 / 月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及金额示例
| 险种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金额示例 (以最低基数 3,448 元计算) |
|---|---|---|
| 养老保险 | 18% | 3,448×18%=620.6 元 |
| 医疗保险 | 10.2% | 4,310×10.2%=439.6 元 |
| 合计 | 28.2% | 1,060.2 元 |
注: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补贴政策,实际缴费可能更低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分析
对个人的影响
- 工资低于下限的职工:
- 需按最低基数 (2,586 元) 缴费,个人社保支出增加
- 实际到手工资减少,但未来养老金、医疗等待遇将提高
- 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职工:
- 按实际工资缴费,社保支出与工资增长同步
- 长期来看,社保待遇将随缴费基数提高而提升
- 灵活就业人员:
- 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 建议经济条件允许时选择较高基数,提高未来社保待遇
对企业的影响
- 短期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可能增加企业负担,特别是对工资水平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 长期影响: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政策的实施,企业总体负担有望减轻
- 例如:部分地区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率有不同程度下调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六、实用办事指南
1. 缴费申报时间
- 企业应在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5 日完成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 2016 年 7 月起按月或按年缴纳社保费
2. 基数确定规则
- 职工工资收入 < 2,586 元:按 2,586 元缴费
- 2,586 元≤职工工资收入≤12,929 元: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
- 职工工资收入 > 12,929 元:按 12,929 元缴费
3. 查询与核对
- 通过浙江省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机构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 核对缴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总结
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上限为 12,929 元 / 月,下限为 2,586 元 / 月,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职工五险总缴费比例约为 33%-37%(单位 23%-27%+ 个人 10.5%),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18%,医疗保险约为 10.2%。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个人和企业负担,但长期来看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建议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缴费基数,确保社保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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