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上限 12929 元,下限 2586 元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6-17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浙江省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6-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已调整,新基数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这次调整将影响全省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金额。以下详细介绍基数调整依据、具体标准及缴费计算方式。

一、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基数确定基准:以 2015 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51719 元(月均 4310 元)为计算基础浙江在线。

计算规则

  •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二、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基数类型计算方式具体金额 (元 / 月)
上限4310 元 ×300%12,929
下限4310 元 ×60%2,586

政策解读

社保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是为了保障社保制度的公平性:

  • 上限防止高收入者过度提高缴费基数,确保养老金不会过度悬殊
  • 下限保障低收入者能以合理负担参保,确保基本社保权益

三、2016-2017 年浙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1.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合计比例
养老保险14%8%22%
医疗保险6%-11.5%2%8%-13.5%
失业保险0.5%-1.5%0.5%1%-2%
工伤保险0.3%-1.6%0%0.3%-1.6%
生育保险1%0%1%
总计22.8%-26.6%10.5%33.3%-37.1%

注:各地市缴费比例可能有细微差异,以上为浙江省普遍标准浙江在线

2. 企业职工缴费金额示例(以最低基数 2,586 元计算)

险种单位月缴费 (元)个人月缴费 (元)月缴费合计 (元)
养老保险2,586×14%=362.02,586×8%=206.9568.9
医疗保险2,586×10%=258.62,586×2%=51.7310.3
失业保险2,586×1%=25.92,586×0.5%=12.938.8
工伤保险2,586×1%=25.9025.9
生育保险2,586×1%=25.9025.9
总计698.3271.5969.8

四、2016-2017 年浙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1.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范围

  • 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300% 范围内自选,即3,448 元 – 12,929 元 / 月
  • 医疗保险:一般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即4,310 元 / 月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及金额示例

险种缴费比例月缴费金额示例 (以最低基数 3,448 元计算)
养老保险18%3,448×18%=620.6 元
医疗保险10.2%4,310×10.2%=439.6 元
合计28.2%1,060.2 元

注: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有补贴政策,实际缴费可能更低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分析

对个人的影响

  1. 工资低于下限的职工
    • 需按最低基数 (2,586 元) 缴费,个人社保支出增加
    • 实际到手工资减少,但未来养老金、医疗等待遇将提高
  2. 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职工
    • 按实际工资缴费,社保支出与工资增长同步
    • 长期来看,社保待遇将随缴费基数提高而提升
  3. 灵活就业人员
    • 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
    • 建议经济条件允许时选择较高基数,提高未来社保待遇

对企业的影响

  • 短期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可能增加企业负担,特别是对工资水平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 长期影响: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政策的实施,企业总体负担有望减轻
    • 例如:部分地区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率有不同程度下调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六、实用办事指南

1. 缴费申报时间

  • 企业应在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5 日完成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 2016 年 7 月起按月或按年缴纳社保费

2. 基数确定规则

  • 职工工资收入 < 2,586 元:按 2,586 元缴费
  • 2,586 元≤职工工资收入≤12,929 元: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
  • 职工工资收入 > 12,929 元:按 12,929 元缴费

3. 查询与核对

  • 通过浙江省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机构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 核对缴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总结

2016-2017 年浙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上限为 12,929 元 / 月,下限为 2,586 元 / 月,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职工五险总缴费比例约为 33%-37%(单位 23%-27%+ 个人 10.5%),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18%,医疗保险约为 10.2%。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个人和企业负担,但长期来看将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建议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缴费基数,确保社保权益最大化。

Tags: 2016 浙江社保缴费基数,浙江社保缴费比例,浙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浙江社保基数上下限,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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