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7-01
发文字号:宁人社〔2016〕90 号
发文地区:南京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6-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社保缴费金额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缴费负担和未来待遇水平。2016 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本文将详细介绍各区域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具体缴费明细。
一、2016 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执行时间和依据
执行时间: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6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 号) 精神,经南京市政府批准执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2016 年南京市各区域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南京市 2016 年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两个标准区域,具体如下:
| 区域 | 最低缴费基数 (元 / 月) | 最高缴费基数 (元 / 月) |
|---|---|---|
| 南京市主城区 (不含溧水、高淳区) | 2628 | 16800 |
| 溧水、高淳区 | 2497 | 16800 |
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使用上述缴费基数标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灵活就业人员 2016 年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月缴费基数:可在 2628 元至 16800 元之间自主选择
- 月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的 20% 计算
- 按最低基数 2628 元缴费:525.6 元 / 月
- 按最高基数 16800 元缴费:3360 元 / 月
- 缴费档次:中间每 10 元为一档,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灵活选择
2.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 月缴费金额:210 元 / 月(其中包含大病救助金 10 元)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 月缴费金额:52 元 / 月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度社保缴费总额
按最低标准计算(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525.6 + 210 + 52 = 787.6 元 / 月
四、政策解读与参保指南
政策要点解读
- 基数调整背景:2016 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从 16200 元提高到 16800 元,增加了 600 元,下限维持 2628 元不变(主城区)
- 区域差异原因:溧水、高淳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主城区存在差异,因此执行相对较低的缴费基数标准,体现了政策的因地制宜原则
- 缴费基数意义:社保缴费基数的设定既保障了低收入群体能够参保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又合理控制了高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同时确保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参保实用指南
- 企业参保: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 2015 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确定 2016 年度的月缴费基数,所申报的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也可通过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手机 APP 办理申报缴费
- 缴费方式:企业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银行代扣、网上支付或自助终端缴费等多种方式
五、常见问题解答
Q: 2016 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为什么要调整?
A: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是为了适应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确保社保待遇的合理调整和基金的平衡运行。2016 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提高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
Q: 如果我的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应该如何缴费?
A: 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以不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申报缴费。如果你的实际工资低于 2628 元(主城区),企业也应按照 2628 元为你申报缴费基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Q: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只参加养老保险而不参加医疗保险?
A: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只参加养老保险、只参加医疗保险,或同时参加两种保险
以上信息均来自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 2016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宁人社〔2016〕90 号),数据截至 2016 年 7 月 1 日有效。如需了解最新社保政策,建议访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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