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茂名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5-07-03
发文字号:无
发文地区:茂名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7-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整理了茂名市 2015 社保年度(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职工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四险的缴费基数调整政策,明确上下限标准及计算依据,帮助用户快速掌握核心要点,高效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一、核心政策 FAQ
1. 2015 年茂名哪些社保险种的缴费基数会调整?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调整。
2. 本次缴费基数调整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两项核心数据,一是 2015 年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1210 元,二是 2014 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013 元。
3. 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答: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清晰区分不同险种的基数范围:
| 险种类型 | 缴费基数下限 | 缴费基数上限 | 计算依据说明 |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2408 元 | 12039 元 | 下限 = 2014 年度社平工资 ×60%,上限 = 2014 年度社平工资 ×300% | 
| 工伤保险 | 2408 元 | 12039 元 |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依据一致 | 
| 生育保险 | 2408 元 | 12039 元 |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依据一致 | 
| 失业保险 | 1210 元 | 12039 元 | 下限 = 2015 年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 = 2014 年度社平工资 ×300% | 
4. 本次缴费基数调整的执行周期是多久?
答:有效时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覆盖整个 2015 社保年度。
5. 基数调整后,企业和职工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企业需按新基数完成社保缴费申报,职工无需自行操作,由单位统一调整:
- 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职工工资表、社保缴费申报表(线下办理需提供)。
- 办理渠道:线上可通过茂名人社局官网、“茂名人社” 微信公众号;线下可前往茂名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各区县人社服务大厅。
6. 本次缴费基数调整的政策解读是什么?
答: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关联职工社保待遇水平,本次调整按 “社平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 双依据设定上下限。既保障职工社保权益不低于基本标准,又避免缴费基数过高加重企业和个人负担,符合社保 “保基本、广覆盖” 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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