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无
发文字号:《2014 年 7 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通知》
发文地区:六安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4-08-01
原文链接:暂无官方公开链接
本文依据六安市人社局相关通知,详细梳理 2014 年 8 月 – 2015 年 6 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参保规则,帮助企业和个人明确缴费要求,高效办理社保业务。
1. 2015 年六安市社保缴费政策的适用期限是什么?
政策依据《2014 年 7 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通知》执行,有效期限为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覆盖 2015 年上半年社保缴费周期。
2.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何核定?
- 核定基准: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984 元为计算基数。
- 缴费基数上限:职工月工资超过 3984 元 ×300% 的,按 11952 元核定。
- 缴费基数下限:职工月工资低于 3984 元 ×60% 的,按 2390 元核定。
- 正常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工资在 2390 元 – 11952 元之间的,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
3.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及基数选择有何规定?
| 参保人群 | 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选择范围 | 
|---|---|---|
| 灵活就业人员 / 个体参保者 | 20% |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100%(即 2390 元 – 3984 元) | 
| 企业职工 | 单位缴费比例按当地规定执行,个人缴费比例 8% | 按本人工资申报,不低于 2390 元、不高于 11952 元 | 
4. 其他社保险种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怎么确定?
- 缴费基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参照上述 2390 元(下限)-11952 元(上限)标准执行。
- 缴费比例:各险种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按六安市当期社保政策规定执行,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比例。
5. 六安市社保缴费办理指南是什么?
- 办理渠道:企业通过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线下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缴费平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所需材料:企业需提供职工工资表、参保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个人参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灵活就业人员额外携带银行卡(用于代扣代缴)。
- 办理流程:企业每月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缴费基数及人员变动信息,审核通过后完成代扣;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及缴费周期(月 / 季 / 半年),按流程完成缴费。
Tags: 六安市,2015 年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参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