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6 月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多少?政策要点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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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地区:清远市

类别:社会保险

生效日期: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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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 2015 年 1-6 月清远市养老保险、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保险种的缴费基数、比例标准,同步说明政策调整内容,帮助企业和个人快速明晰参保缴费要求,高效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1. 2015 年 1-6 月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有哪些统一规定?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2408 元,上限为 13404 元。
  •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按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固定为 2248 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固定为 2408 元。

2. 各社保险种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3%8%
失业保险1%0.5%
工伤保险一类行业 0.5%、二类行业 1%、三类行业 2%(行业差别浮动费率)0%
基本医疗保险6.5%2%
补充医疗保险0.6%0.6%
生育保险1%0%

3.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如何规定?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20%(缴费基数按 2408 元 – 13404 元区间执行)。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8.5%(缴费基数下限 2408 元、上限 13404 元)。
  • 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1.2%(缴费基数固定为 2248 元)。

4. 2015 年 1-6 月清远市社保政策有哪些重要调整?

核心调整为取消原企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农民工参保缴费统一按上述通用标准执行,与普通职工社保缴费规则保持一致。

5. 清远市社保缴费办理渠道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 办理渠道:企业通过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窗口办理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社保缴费平台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所需材料:企业需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报表、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参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灵活就业人员额外提供银行卡(用于代扣缴费)。
  • 办理流程:企业每月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费基数及人员变动情况,审核通过后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季度或半年缴纳费用。

Tags: 清远市,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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